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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著武|由统至分: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初步形成
发布时间: 2021-04-09    作者:储著武    来源:河北学刊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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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是影响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中国建立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统一的科学领导体制。随着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的启动与展开,新中国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走向分开。新中国前十七年,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基础上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奠定了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建设的基础。所谓“中国特色”,是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必须充分考虑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与规律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是影响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党和国家对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或称科学技术)实行单独的科学领导体制。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党和国家对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实行的却是统一科学领导体制。随着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的启动与展开,新中国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走向分开,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

  作为哲学社会科学大国,学界理应对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形成问题有所研究,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究其缘由,一是学界大都关注科学技术领导体制,却很少讨论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形成问题;二是学界大都关注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学科体制,却很少从整体上讨论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形成问题。有鉴于此,本文拟对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形成问题作简要探讨。

  一、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确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在协商建国的过程中,如何领导与管理科学的问题提上日程。

  (一)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建立的思想基础

  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科学”思想在中国可谓深入人心。这里的“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个方面。可在当时社会语境下,人们提及“科学”一般都认为是自然科学;更有甚者,有人还否认社会科学是科学。这些思想观念的存在对于构建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必然会产生影响。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形成了整体的科学观,同样强调科学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两个方面。例如,毛泽东指出:“世界上的知识只有两门,一门叫做生产斗争知识,一门叫做阶级斗争知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就是这两门知识的结晶,哲学则是关于自然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1](P815—816)周恩来表示:“科学,包括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两方面。”[2](P481)这种整体的科学观,为新中国构建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创建新中国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和科学界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作过一定区分。1949年6月19日,新政协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参加新政治协商会议的单位及其代表名额的规定》中自然科学工作者与社会科学工作者是作为两个独立单位来对待的[3](P172)。1949年9月9日,竺可桢在其日记中记载:“余对于《纲领》已先阅过,认为其妥善,故不发一言,直至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第四十三至四十五条关于设立科学院,陈伯达询余意见,余始发言。民盟欲将三条合并,使科学院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与文艺,而大多数人欲科学院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但不包括文艺。原文第四十三条述自然科学及科学院,第四十四条述社会科学,第四十五条述文学艺术,有注重自然科学而将科学院专办自然科学之意在内。讨论无非交换意见,并无结果,大会中必有一番辩论也。”[4](P521)对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采取区别对待的态度,尽管有政治上的考虑,但同样说明在中国科学事业十分落后的情况下构建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实属不易。

  (二)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明确

  随着协商建国的推进,中国共产党在吸收科学界民主人士意见以及借鉴苏联科学工作与国立“中央研究院”科学研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新中国建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统一的科学领导体制。

  首先,在机构方面,中共中央决定成立科学院。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结束后,中国共产党就有在全国执政后建立科学院的设想。1949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由中宣部部长陆定一负责筹建科学院,钱三强、恽子强、丁瓒等协助陆定一工作。8月,周恩来负责起草的《新民主主义的共同纲领》提出:“国家应设立科学院,罗致各种专门学者,作理论的及学术的研究,并与各种建设部门的具体研究工作合作,以促进科学的发展。”[5](P310—311)9月,钱三强等拟订完成《建立人民科学院草案》,提出:“科学院将包括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为了纠正过去‘社会科学不算科学’的错误观念,科学院必得保留一部分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将来客观主观的条件成熟而我们有把握采取主动时,不妨再把马列学院中一部分社会科学研究移植于科学院中。”[6]实际上,这就是要建立统一科学领导体制。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在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下设立“科学院”,并赋予科学院领导和管理全国科学工作的职能[3](P519)。

  其次,在政策方面,《共同纲领》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作出专门规定。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五章“文化教育政策”中第43、44条是关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规定。其条文如下:

  第四十三条努力发展自然科学,以服务于工业、农业和国防的建设。奖励科学的发现和发明,普及科学知识。

  第四十四条提倡用科学的历史观点,研究和解释历史、经济、政治、文化及国际事务。奖励优秀的社会科学著作。[7](P9)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为科学院的建制提供了组织上法理依据,《共同纲领》关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政策规定则为其提供了政策基础,这就从机构与政策层面确立了新中国统一科学领导体制。

  二、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新中国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很快建立起来。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务院改名以及文教委员会撤销,中国科学院职能发生变化,新中国科学领导体制一度出现“真空期”。

  (一)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初建

  与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建设密切相关的是中宣部、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以及中国科学院。1949年12月5日,为了确定中宣部与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及其所属机构的分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党的文化教育工作问题的指示》,规定中宣部负责宣传鼓动工作和制定文教政策;政务院文教部门成立后全国文化教育行政工作由文教委及其所属机构负责[7](P54)。具体到科学工作,中宣部负责思想与大政方针,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及其所属中国科学院负责具体业务。尽管有这种职能上的分工,但各自机构建设会遇到不少问题,不可能一开始就很健全。

  从执政党的角度而言,中宣部作为中国共产党主管意识形态工作的机关,有着“党对于科学工作的管理”的职能,只是一开始其内设机构里并无管理科学工作的专职部门,也很少参与科学工作。1951年,中宣部副部长兼秘书长胡乔木向理论教育处副处长于光远提出,科学也是中宣部管的一个领域,让理论教育处先把科学管起来[8]。1952年初,中宣部成立科学卫生处。此后,中宣部才有了初步管理科学的专职机构。从政务院的角度而言,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及其所属中国科学院,虽是在中宣部领导下筹建的,但都有个草创期,有个建立、完善的过程。1949年10月21日,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成立,负责指导中国科学院等机构。11月1日,中国科学院成立。1950年6月14日,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发出《关于中国科学院基本任务的指示》,由此明确了中国科学院的职责与任务。随着中宣部科学卫生处、政务院文教委员会及其中国科学院的成立,新中国建立起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统一的科学领导体制。需要注意的是,中宣部介入科学工作较晚;政务院文教委员会肩负职能较广;而中国科学院的地位与作用却很特殊而重要,“不仅是指导其所属各所的科学研究工作,并且应该是组织及领导全国的科学研究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并计划培养科学研究人才”[9](P210)。

  新中国科学工作刚刚起步之时,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运转起来问题不大。可是,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这种体制所蕴含的矛盾就暴露出来。尤其是中国科学院,更是面临着实际困难。一方面,由于高等学校、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研究机构受各自部门领导与管理,加之科学研究人员比较分散,中国科学院很难做到对全国科学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另一方面,中国科学院通过各研究所开展工作,却未在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相应机构,很难领导和管理地方各级研究机构。不仅如此,中国科学院内部还有一个如何处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关系的问题。比如,陈伯达、陶孟和成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的中间过程就颇为复杂。据黄宗甄回忆:“政协常委会开会,中央把科学院负责人的名单拿出来征求意见。铅印的名单。科学院副院长有李四光、陶孟和、竺可桢,陶孟和的名字排在竺可桢之前,那是认为政治上陶孟和比竺可桢强一点。这时就有人对名单有意见了,主要是北大方面的人。他们说陶孟和不怎么样。”“政协委员中那些搞社会科学的人有意见,意见又不错,因此临时又提了一个人———陈伯达。说法是搞自然科学的人很强了,社科只有一个陶孟和不够。周总理说大家的这个意见不错,就加上一个陈伯达吧。结果副院长名单上第一个是陈伯达,然后是李四光,再是陶孟和、竺可桢。”[10]

  这说明,中共中央在考虑中国科学院领导人选时已经想到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之间的平衡问题。但是,中国科学院自成立以后,的确是把工作重点放在自然科学方面。1949年11月14日,郭沫若在中国科学院同人会议上指出:“科学是包含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而言。”“提高发展生产需要技术科学,自然科学。……所以今后科学院的重点无疑是在自然科学方面的。”“至于社会科学,并不是抛弃不管,而是要把它慢慢发展,将来在适当时机,使二者取得平衡。”[11](P49)中国科学院组建的第一批研究所有22个,其中自然科学方面18个,社会科学方面4个(近代史研究所、考古研究所、语言研究所、社会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在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上的设立情况,正好反映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的实际状况。

  (二)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完善

  1953年,中国进入计划经济建设时期。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在这之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撤销,中国科学院不再是政府的组成部门。为了适应计划经济建设以及党政机构改革的需要,科学领导体制随之进行调整。

  首先,中宣部加强了对科学工作的领导。1954年,中宣部在科学卫生处的基础上成立科学处,其内分为自然科学组和社会科学组。其中,自然科学组有孟庆哲、何祚庥、罗劲柏、龚育之、马志瑞、李佩珊、黄青禾等;社会科学组有郑必坚、林子力、杨时英等。龚育之指出:“在党中央机关里这么一个不大的部门,也有其特殊的作用。”[12]自此之后,中宣部有了专门领导和管理科学工作的机构。只是中宣部科学处内分为自然科学组和社会科学组,二者分工不同,日常工作联系很少。

  其次,中国科学院成立四个学部,加强学术领导。1953年2—5月,中国科学院代表团访问苏联,对包括科学领导体制在内的苏联先进科学经验进行考察。11月19日,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在吸收苏联科学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向中共中央呈交《关于目前科学院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给中央的报告》。1954年1月28日,郭沫若在政务院召开第204次政务会议作《关于中国科学院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任务的报告》。这两份报告内容是一致的。在报告中,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指出中国科学院内部存在问题,以及领导全国科学工作的困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提出加强学术领导,参照苏联经验成立4个学部(物理数学化学部、技术科学部、生物地学部、社会科学部),建议在国家计划委员会内成立专门机构负责审查全国科学研究工作计划。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还提出要“设法加强社会科学方面的力量”[13](P157),为本院社会科学发展创造条件。3月8日,中共中央对中国科学院党组报告作出批示,明确中国科学院在全国科学研究中的中心地位,同意中国科学院党组提出成立学部以及解决全国科学计划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的重要批示,初步解决科学领导体制中的两个重要问题:一是确立中国科学院在全国科学工作体制中的中心地位;二是同意中国科学院加强学术领导,创建学部体制。在批示中,中共中央也强调了社会科学发展问题,提出要保证相当数量的优秀学生去学习社会科学[13](P146)。

  (三)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真空期”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政务院改为国务院;政务院文教委员会撤销,成立第二办公室(负责文教工作)。1954年11月1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原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所属中国科学院,今后不再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但中国科学院的工作仍受国务院的指导”[14](P308)。中国科学院剥离管理职能,成为国家最高科学研究机构。在这之后,国家没有成立领导和管理科学工作的机构。

  1955年6月1—10日,中国科学院召开学部成立大会。会议期间,中国科学院作为全国科学研究中心的地位受到关注和讨论。6月11日,国务院副总理陈毅在学部联席会议上明确表态:“科学院是领导本院还是领导全国?党中央、国务院认为科学院是全国科学领导中心,过去、现在都是如此,将来更无问题仍是如此。”[15](P174)9月20日,中国科学院向国务院呈交《学部成立大会工作总结报告》,再次强调:“为了加强全国科学研究工作的计划性和对科学院、高等学校、产业部门科学研究工作进行审查、平衡,建议国家计划委员会早日设立科学工作计划局以统一管理这方面的工作。”[15](P213)为了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学术领导,中国科学院成立哲学社会科学部,作为“领导科学院哲学和社会科学各研究所工作的机构”,同时在“推动全国各方面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中起组织和指导的作用[15](P140)。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成立,对于此后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的形成起到了关键作用。

  1954年9月以后,中国科学院不再具有管理职能而变为专门研究机构。除中宣部科学处还在承担部分科学工作的职责外,国家没有成立主管科学工作的机构,一度出现了科学领导体制的“真空期”。有学者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反映了国家在科学事业的组织领导管理体制上,考虑还不成熟,举棋不定。”[16](P4)很显然,这种情况不利于国家科学事业的发展,急需党和国家加以统筹考虑并解决。1955年底,中共中央和国务院作出制订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的战略部署,需要从体制上来保障科学规划工作的顺利进行。这就为新中国科学领导体制的调整提供了契机。

  三、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调整

  1955年夏季以后,中共中央提出“全面规划,加强领导”[17](P475)的工作方针,要求包括科学工作在内的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必须尽快制订各自远景发展规划。1956年,随着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的启动与展开,国务院决定成立科学规划委员会,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科学领导体制缺位的问题。

  (一)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成立与保留

  新中国成立后,究竟由哪个部门负责全国科学规划工作,始终悬而未决。1956年1月5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致信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稼夫,要求对“科学研究的规划采取根本性的措施”,并希望中国科学院承担起这方面责任[18]。但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张稼夫却表示,中国科学院对全国科学力量掌握不够,并将此事报告国务院第二办公室主任林枫,请“二办”来主持。“二办”则指定由副主任范长江来具体抓这项工作[19]。1月14日,周恩来在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代表中央作报告指出,国务院已经委托国家计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一起制订全国科学发展规划[20](P184)。1月31日,国务院召开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动员大会,宣布成立以范长江为组长的十人科学规划小组。在会上,李富春指出:“社会科学的远景规划,已由中宣部主持进行。”[21](P161)。

  自1956年2月起,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进入加速阶段。可是,国家计委、中国科学院都面临着实际困难,客观上也要求有一个专门机构来负责其事。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考虑从科学领导体制上来解决这个问题。1956年2月3日,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在科学规划十人小组会议上建议国务院成立科学规划委员会[16](P37)。3月14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正式成立,从根本上解决了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由谁负责的问题。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是负责制订十二年科学规划的机构,包括十二年科技规划和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两个部分。只是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后将工作重点几乎放在自然科学方面,并没有过问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由中宣部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来负责。过去,人们提到十二年科学规划往往认为就是十二年科学技术规划,殊不知还有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毫无疑问,这种认识是有偏颇的[22]。对此,于光远指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虽然也纳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管辖的范围,但陈毅同聂荣臻都知道这件工作有中宣部在领导,因而从不过问此事。”[23](P161)1956年6月18日,郭沫若在谈到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时说:“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是今年2月初开始的,没有采取大批集中的办法。先由京内和少数京外的专家们分别就各项重要科目拟出重要的研究问题和在十二年之内必须写出的重要著作。在这个基础之上再提纲挈领地归纳成为一个总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除学科别的重要问题和重要著作之外,还举出了若干项全面性的重要工作;对于干部培养和机构建立也作了一个通盘的估计。”[24]制订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与十二年科技规划分开来进行,这本身说明二者之间存在差异性。

  1956年8月下旬,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二次扩大会议对十二年科技规划工作作总结性结论,制订十二年科技规划工作基本完成。10月29日,陈毅、李富春、聂荣臻联名向周恩来并中央提交《关于科学规划工作向中央的报告》。在报告中,陈毅等提出保留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建议[25](P371)。12月20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党组向中央呈送《关于征求〈一九五六———一九六七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修正草案)意见的报告〉》。随同报告一同呈送的有《关于科学规划工作向中央的报告》及其四个附件。12月22日,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报告以及十二年科学技术远景规划纲要修正草案。这标志着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由临时机构变为常设机构,成为负责全国科学规划工作的领导机构。

  进入1957年,随着整风运动兴起与开展,中国科学界掀起一场科学体制之争。这场科学体制之争涉及两个根本性问题:一是有人提出中国共产党不能领导科学;二是有人提出科学研究中心要放在高等学校,而不是中国科学院。为此,国务院进一步明确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职能与任务,并强调中国共产党必须加强对科学工作的领导。1957年5月10日,国务院举行第48次会议,通过科学规划委员会工作情况的报告和科学规划委员会人员名单,批准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职能有7项:

  1.负责监督远景规划的实施,特别是重点研究任务的实施;

  2.负责编制科学研究的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成为整个国家计划的组成部分;

  3.解决各个系统在科学研究工作中的重大协调问题;

  4.负责研究和解决科学研究工作中重要的工作条件问题(如图书、仪器等);

  5.负责统一安排科学研究工作的国际合作问题;

  6.管理全国重点科学研究工作的基金;

  7.统筹安排高级专家的培养、分配和使用的计划,以及争取还在资本主义国家的专家的工作和回国后的工作问题[26]。

  在这次会议上,周恩来强调社会科学方面行政上由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管,思想工作由中宣部领导[27](P41)。只是这种行政领导与思想领导分开的局面,容易造成体制上不顺,这就为后来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走向分开埋下伏笔。但无论如何,国务院保留科学规划委员会,并赋予相应职能,部分解决了自1954年9月以来中国科学领导体制的“真空期”问题。

  (二)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进一步明确

  1957年4月,民盟召开科学体制问题座谈会。在会上,钱伟长指出:“我国科学体制的关键问题,是到现在还没有一个真正管理全国科学事业的统一领导机构。没有一个机构能把科学院、高等学校、企业部门的研究工作统一管理起来。科学规划委员会只管计划,不管经费、不管条件。科学院的学部只管科学院的工作,对全国科学的领导不问不闻。我们科学工作者要求科学事业有一个统一的领导!”[28]随后,民盟中央“科学规划问题”临时研究组曾昭抡、千家驹、华罗庚、童第周、钱伟长向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提交了一份由曾昭抡负责起草的《对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6月9日,《光明日报》发表民盟中央的《对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几点意见》指出:“科学研究工作应该有领导地进行,国务院成立了科学规划委员会,这对加强科学研究的领导有积极的作用。我们希望科学规划委员会的工作进一步加强,并建议有条件的省、市也设立相应的机构,以加强领导。”[29]这份意见所提出的解决办法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惜乎未能起到实际作用。6月13—15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其中一项重要议题就是讨论解决中国科学体制的问题。6月13日,科学规划委员会主任聂荣臻指出:“我国统一的科学研究工作系统,是由中国科学院、高等学校、中央各产业部门的研究机构和地方研究机构四个方面组成的。”[30]他强调,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是掌管全国科学事业的方针、政策、计划和重大措施的领导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设立科学工作委员会,并接受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指导[30]。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其成立后一年多时间里,对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用力并不多。1957年5月8日,语言学家罗常培表示:“重理轻文,社科规划无人管。”[31](P571)“无人管”,自然包括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并未承担起领导和管理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职责。6月13日,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委员周扬在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上谈到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问题时指出:

  规划委员会的工作,包括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个部分。规划委员会的委员,也包括这两方面的人选。我们认为,为了便于工作起见,除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共同的问题应当由全体会议来讨论和决定以外,可以授权社会科学方面的委员单独举行会议,讨论和决定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问题。规划委员会有许多工作,是要依靠专业小组来进行的。根据自然科学方面已有的经验,设立专业小组是可行的。规划委员会现在准备先行设立哲学、经济学、法学、历史学、考古学、教育学、文学、语言学、国际关系、少数民族问题、社会问题等11个专业小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专业小组的任务,是就下列问题进行研究,向科学规划委员会提出建议:1.关于本学科规划的实施问题;2.关于本学科研究工作的协调问题;3.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专业设置问题;4.关于本学科的专家分配和接收大学毕业生到研究工作岗位的问题;5.关于本学科的重要的译著的出版问题。由于在这一方面我们还缺少经验,以上意见是很不成熟的,是否可行,希望会议予以讨论[32]。

  6月13日下午,哲学社会科学小组举行小组会,讨论成立学科专业小组以及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问题[33]。6月15日,聂荣臻在会议总结发言中表示:“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进一步安排,科学规划委员会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委员将专门开会讨论,委员会并将组织专门的办公机构来处理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34]7月12日,聂荣臻向国务院呈交《关于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扩大会议的报告》指出:“今后除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共同的问题,由科学规划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决定外,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委员可以单独举行会议,讨论和决定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问题。科学规划委员会将组织专门的办公机构来处理这一方面的问题。”[35]9月6日,国务院第57次会议批准聂荣臻的报告。这就表明,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所负责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结束后,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得到加强。1958年3月5—12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五次扩大会议。姜君辰在会上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组织工作方面的进展,主要包括成立中国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和哲学、经济、历史、文学、法学、教育等七个专业小组,并准备成立国际关系、语言、考古和民族等专业组和世界各国历代重要著作翻译出版规划小组[36](P38—39)。

  四、统一科学领导体制的分开

  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自然科学方面职能与国家技术委员会有紧密交叉,随着科学事业的发展,二者职能趋于整合。1958年以后,随着科学“大跃进”的兴起与发展,全国科学研究机构大幅增加,科学研究热情极为高涨,客观上推动着科学领导体制实现新的变革。

  (一)新的科学技术领导体制形成

  1958年,在“大跃进”浪潮中,科学研究机构、研究人员以及学术团体大幅增加。聂荣臻、张劲夫等向中央提出加强党和国家对于科学技术的领导,并建议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与国家技术委员会(1956年5月12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40次会议决定增设国家技术委员会,负责掌管新技术的鉴定、采用和推广,制定五年和长远的技术发展计划,组织新产品的试制等工作)合并。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这些小组是党中央的,直属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向它们直接做报告。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37](P628—629)中央科学小组,就是中共中央专门领导和管理科学技术工作的机构。10月7日,聂荣臻向中央呈交《关于科委与技委合并的问题向中央的报告》指出:“两委合并后,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其任务,除科委原来掌管的哲学、社会科学部分(包括全部干部)由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外,原则上仍按照科委和技委原有的各项任务进行工作。”[38](P227)11月12日,中共中央批转聂荣臻的报告,同意科委和技委合并。11月2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02次会议决定,将国家技术委员会和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39]。

  有论者指出:“科委的建立,为统一领导全国的科学技术事业,在组织上作了保证。科委成立后,各省、市、自治区逐级根据自己条件成立了科学技术委员会,各级各类科研机构也相继建立起来。这样就实现了对全国科学事业的第一次彻底的集中统一领导,新中国的科技管理体制就此形成。”[40]亦可以这样认为,中央科学小组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新的科学技术领导体制正式形成。

  (二)新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

  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之下,社会科学发展实际上受到自然科学发展的影响。1956年5月26日,中宣部部长陆定一在“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报告中指出:“应该考虑在哲学和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和教育工作中,依照情况,逐步改组力量,改变有些原来是错误的和原来并不错误但现在已经过了时的制度和办法,以便动员一切积极因素,发展我国的哲学和社会科学事业。哲学和社会科学是极重要的科学部门,所以一定要把工作做好。”[41](P267)后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临时领导小组在向中央的报告中也提出:“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有自己的特点,用一个以自然科学为主的中国科学院来统管两类不同的科研工作,显然是十分困难的。”[42](P30)

  这种体制上的不顺,导致了科学与文教的分设,以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领导体制上从统一走向分开。1958年6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成立财经、政法、外事、科学、文教各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中央文教小组,负责领导和管理文教工作[37](P628—629)。为了解决中国科学院内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的问题,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宣部提出建议,希望将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划归中宣部领导,中国科学院则专注于科技方面的工作。早在1956年底,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就拟建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体制问题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议,认为没有必要把所有拟建的研究机构都集中在中国科学院,提出将哲学社会科学机构分三类进行管理的建议[43](P74)。进入1957年下半年,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进一步促成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分开领导和管理的工作。1957年7月2日,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宣部报告,由于国家建设对科学技术的迫切需要和科学院自然科学研究机构比重较大的状况,院党组把较多力量放在自然科学方面,对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照顾不够。而根据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哲学社会科学部的任务也相当繁重,亟待解决加强学术思想领导以及组织与培养研究力量等方面工作。为此,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提出以下建议:

  (1)成立哲学社会科学部“分党组”,潘梓年任分党组书记,刘导生任副书记,成员为裴丽生、尹达、刘大年、何其芳。

  (2)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学术思想方面的问题由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

  (3)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若干研究机构要取得中央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支持和中央负责同志的联系指导[43](P83)。

  8月9日,中宣部批复同意中国科学院党组的报告。8月22日,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通知哲学社会科学部分党组即日开始工作。9月27日,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宣部并中共中央提交《关于改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组织领导关系的请示报告》,指出:

  为了将来更有力地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工作,以适应日益发展的形势需要,迫切要求党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的领导,科学院党组由于政治水平不高,加上繁重任务,既管自然科学又管社会科学深感力不胜任,对哲学社会科学在政治思想的领导十分薄弱,对经费、人员、基建指标的分配和实际问题的解决方面,常常因自然科学方面任务紧急而排不上队甚至有时被挤掉。为了改变这种情况,把哲学社会科学部从科学院分开来成为单独单位,建立党组,直接归中央宣传部领导,具体方法是:

  1.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应从科学院分开独立出来(名称暂时照旧),不只在政治思想的领导方面,而且也在经常工作方面,都划归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使其成为中宣部下面的一个工作机构。

  2.取消原哲学社会科学分党组,另行组织党组,由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哲学社会科学部成立党委,由中央宣传部党委领导。

  3.哲学社会科学部应成为一个独立的单位,所有人员编制(包括所属各单位),学部及各研究单位的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以及人员、基建、财务等等指标,均由学部编送中央宣传部审批后,直接向有关部门办理。

  4.国际活动方面,对外,哲学社会科学部仍为中国科学院的组成部分。但这只是名义上的便利,至于具体工作,则由学部负责进行。

  5.对外名义,哲学社会科学部也仍为中国科学院的组成部分。但这只是名义上的。至于所有需要经过院务常务会议审批的文件,可由院务常务会议作一次决定,委托学部常委会代行,报由院务常务会议备案。

  6.学部独立之后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由院部统一负责抽调,经费房屋及其他设备亦由院部负责安排,自明年起学部另作预算[44]。

  10月24日,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致中宣部并转中央《关于将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改为独立工作单位的请示报告》,又指出:

  我院……属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北京地区有12个研究单位,共1500余人,即哲学所,文学所,语言所,考古所,历史一、二、三所,哲学社会科学情报研究室,经济所,民族所,少数民族语言所,法学所;后四个研究所已与中央有关部门挂钩,和科学院双重领导。科学院党组由于自然科学方面任务十分繁重,而且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是两种性质不同的工作,事实上难于既管自然科学又管社会科学。去年我们为了加强社会科学方面的领导,建立了哲学社会科学部分党组由中央宣传部和科学院党组双重领导。一年来的经验证明,这样仍然不能解决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问题,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常排不上队,甚至有时被挤掉,同志们也曾考虑过另外成立哲学社会科学院仍由郭老兼任院长的办法,但觉得这样做法也有不便之处。经过几个月的酝酿研究,大家认为使哲学社会科学部目前在名义上仍属科学院的组成部分,但实际上则从科学院分出来,成为一个独立的单位,由中央宣传部直接领导,还是一个比较妥当的办法。具体做法是:

  1.取消原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分党组,另行组织党组。我们建议学部主任仍由郭沫若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潘梓年、张友渔、姜君辰、刘导生担任。学部党组成员由潘梓年、张友渔、姜君辰、刘导生、刘春、尹达、孙冶方、何其芳、刘大年、侯外庐等十个同志组成。党组书记由潘梓年担任,副书记由刘导生担任。

  2.哲学社会科学部(包括所属各单位)所有人员编制、基建、财务指标等等,由国务院二办审批。

  3.学部在独立之后,所有照例需要送院务常务会议审批的文件,可由院务常务会议作一决定,授权学部办理,报院务常务会议备案。

  4.学部分出时所必需之人员配备,由院部统一负责抽调,经费房屋及其他设备亦有院部负责安排,使学部能独立工作[44]。

  这种组织与人事的分开,实际上意味着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已经是一个独立的工作单位。限于多方面原因,中宣部直接领导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得以实现,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作为独立工作单位的建制则没有完全实现。这种体制上所遗留下来的问题,为后来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改名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埋下伏笔。1959年6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全国性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负责的通知》:“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已经和国家技术委员会合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合并以后,原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担负的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工作,交由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接管。今后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除原有任务外,并担负全国性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划和协调工作。”[45]

  在中央文教小组的领导下,中宣部直接领导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则负责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与协调工作。实际上,这标志着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从统一的领导体制之中分离出来,正式构建起新的独立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在这个新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中,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地位与作用较为特殊而重要。单天伦指出:“1957年,中国科学院党组向中宣部和中央报告,建议哲学社会科学部由中宣部领导。哲学社会科学部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体系,设立了分党组,有一套行政组织机构。它除了管学术和学部委员外,大量的是管研究所、日常的研究等工作。哲学社会科学分党组成立之后,学部除了党团的组织关系向科学院报告之外,其他的跟科学院就没有什么关系了。”[46]

  五、余论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党和国家对于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实行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的成立,从规划工作角度进一步完善了统一科学领导体制。随着十二年科学技术规划工作的启动与展开,以及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差异性的凸显,新中国的科学领导体制由统一走向分开,形成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各自独立运转的新的科学领导体制。在此,尚有几个问题须加以说明。

  (一)中宣部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转型发展中的作用问题

  中宣部与科学联系到一起,源于科学与文化的紧密联系。正如科学史家樊洪业所指出的:“在20世纪的前半叶,一说到‘科学’这个词,人们总是把它和‘文化’联在一起。科学工作归类于文化工作,而文化工作在党内则归属于中宣部。”[47]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宣部参与政务院文教委员会、中国科学院的筹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宣部设立科学处,多次参与讨论解决科学发展的方针政策。中宣部,尤其是中宣部科学处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形成过程中起到过积极作用。

  当前,学术界关于中宣部科学处的研究大都集中在自然科学方面,几乎不涉及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情况。当事人大都已经过世,要想了解更多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情况也不可能。因此,学术界关于中宣部科学处的研究只是“半个研究”,关于哲学社会科学方面的情况付之阙如。有学者指出,以1956年为界,前期科学处在处理科学领域事务、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等方面有很大的影响;后期的重要性则明显下降,转为配合国家科委等部门发挥作用[48]。这种判断适用于自然科学,却不太适用于哲学社会科学。对于哲学社会科学来说,情况恰恰相反。哲学社会科学是国家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历来属于中宣部领导管理。且不论1956年十二年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就是中宣部直接领导的事实,1957年反右派斗争结束以后,哲学社会科学领域所有论争也都是在中宣部领导下进行的。从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转型发展的角度来说,以1956年为界,中宣部对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领导与管理可以归结为“有降有升”的特点。也就是说,1956年以后,中宣部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的影响呈上升趋势,作用最直接;而对于自然科学的影响呈下降趋势,作用式微。

  (二)哲学社会科学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中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如何恢复生产、发展经济,成为党和国家所面临的最棘手的问题。在这个过程中,自然科学的地位和作用尤为重要。党和国家将更多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到自然科学方面,毫无疑问会影响社会科学的发展,以至于给人们造成了“重理轻文”的印象。那么,如何看待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之下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呢?

  进入1956年以后,尤其是十二年科学规划工作启动以后,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问题同样提出来。1957年,在中国科学体制之争的过程中,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引起各界广泛讨论。3月13日,在毛泽东主持召开的科学工作者座谈会上,对于“重理轻文”问题的争论就很激烈,以致毛泽东表态要“重理不轻文”[49]。5月,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期间,有不少社会科学家对这种统一科学领导体制提出意见。如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指出:“政府不重视社会科学,大家觉得是冷门。自然科学的文章有地方发表,社会科学的文章发表必须过几关。好多科学家说社会科学是‘侧室’。”[50]历史学家翦伯赞表示:“现在有的人似乎不认为社会科学是科学,在北大有人把科学分为好几等。数学第一等,物理第二等,化学第三等,生物第四等……社会科学当然被列为最末等。”[51]上海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吴承禧表示,中国科学院是否可以分为两个,一个叫自然科学院,一个叫社会科学院。他认为,中国科学院分家以后至少有两点好处,一点是有利于专业化,一点是有助于减少两者之间的矛盾[51]。6月,民盟科学规划委员会在《对于有关我国科学体制问题的意见》中表示:“解放以来,由于国家工业化的需要,把自然科学提到最重要的地位,这是完全应该的,正确的。在我国目前情况下,社会科学可以比自然科学放轻一些。但是社会科学并不是不重要,也应该有相应的发展。”[29]

  根据以上分析,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之下,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受到制约是事实。这也是促成统一科学领导体制走向分开的重要因素。

  (三)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后的影响问题

  新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初步形成以后,对于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究竟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是讨论新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问题绕不开的问题。

  一方面,新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以后,党和国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得到加强。1960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在中宣部领导下,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召开第三次学部委员会扩大会议。郭沫若、周扬到会讲话,潘梓年作学部工作报告,大会还进行了发言和分组讨论。1961年,中央文教小组提出,要“积极开展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研究”,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队伍,要认真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52](P154)。1963年10月底11月初,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举行第四次学部委员扩大会议。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于这次会议高度重视,毛泽东亲自审阅并修改周扬报告,刘少奇到会作重要讲话。

  另一方面,新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后在运转过程中受到政治运动极大影响。政治对于学术的不断干预,使得正常的学术研究时常偏离正常发展轨道。尤其是对吴晗《海瑞罢官》的批判,更是将学术问题过度政治化,成为“文化大革命”爆发的导火索。“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宣部被解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全体人员被下放。在这种情况下,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已不可能发挥任何作用,其影响必然式微。

  改革开放后,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建设在全面拨乱反正的基础上又有创新发展。这其中,新中国十七年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形成过程中所积累的一些重要经验,在新时期中国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建设中得到很好地继承与发展。概括地说,新中国前十七年,在统一科学领导体制基础上初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奠定了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领导体制建设的基础。所谓“中国特色”,是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领导,必须充分考虑哲学社会科学的特点与规律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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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储著武(1980—),男,安徽岳西人,中宣部首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理论界),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从事国史研究理论与方法、当代中国文化建设史、新中国社会科学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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