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对外开放是发展煤炭工业新路子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来经周总理批准,在1972年从国外引进先进的综合采煤机组,但被“四人帮”破坏了,没有继续下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在党的开放政策指引下,中国煤炭工业走向世界,与国外进行广泛交流,先后向日本、美国、英国、波兰等40多个国家和地区派出考察和贸易团组,多次派人参加国际学术会议,一些煤炭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分别与美、法、德、日等国家的科研单位和大学建立了多边的合作关系。1977年底,在邓小平同志直接支持下,从国外陆续引进了100套综合采煤机组,成为当时对外开放的一件大事。1981年,国务院领导听取煤炭部工作汇报时指出,要积极“利用外资开发煤炭”。从此,煤炭部利用外资的步伐加快。在“六五”期间,谈好的外资约30亿美元,实际利用将近20亿元与国内资金配套建设了约4000万吨规模的煤矿。其中重要的项目之一是与美国西方石油公司合作开发平朔安太堡露天煤矿。因为对这项合作,意见不一,周折较多,费时很长,也花费了我许多精力,有必要介绍一下。
首先,我要说明,这个项目得到邓小平同志和党中央、国务院的支持。邓小平、胡耀邦同志以及当时国务院的主要领导同志多次接见西方石油公司董事长哈默博士,推动了这个合作项目。国务院其他领导同志姚依林、李鹏、张劲夫等也多次听取汇报,解决问题。没有他们的支持,这个项目是谈不成的。特别是邓小平同志,他专门向出席中央工作会议的代表介绍了这个项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夜晚冒大雨参加中美双方会谈纪要签字仪式,经常了解双方谈判进展情况,在重要问题上给予批示。我还要介绍叶剑英元帅的支持,叶帅健康情况欠佳,但还坐在轮椅上听取我的汇报,又亲自接见哈默博士给以鼓励。这个项目也得到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国银行、海关总署、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它是平朔第一煤炭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和山西省委的支持。没有大家的支持,这个项目也是很难谈成的。
这个项目最初向国外提出,是1978年10月煤炭代表团访问美国的时候。当然当时尚不可能具体谈到合资经营,但代表团表示愿意与美国企业共同商讨开发煤炭资源问题。这个项目一提出,美国几家大公司都表示有兴趣。1979年,由康世恩同志率领的代表团访问美国时,再次与美国公司商谈这个项目。美国几家大公司先后派专家组访华,对平朔矿区以及铁路、港口进行了考察。西方石油公司是稍后一些时间参加进来的,它的董事长哈默博士在美国曾见过邓小平同志,他向邓小平同志提出希望访问中国,商讨合作项目问题。邓小平同志表示同意。1979年5月,哈默博士第一次访问中国,与煤炭工业部外事局副局长李志远同志签署了一份初步协议书,表示愿以联合企业或补偿贸易方式或两者兼用的方式协助开发中国煤矿的意愿。这是外国公司第一次提出“联合”开发的建议,当时我还未到煤炭部。1980年3月,康世恩同志出访北欧时,西方石油公司所属岛溪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戈尔先生在伦敦机场会见康世恩同志,提出合资开发平朔露天矿的问题,把“联合”具体化为“合资”,又向前进了一步。合资的建议,我向国家计委和进出口委汇报,引起强烈反应,国家计委副主任顾明同志、进出口委副主任周建南同志,都认为合资是一种好形式,不仅可以利用外资,而且可以通过合资经营,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和学习管理大型露天矿的经验,应当积极推进这一项目。我向国务院汇报,几个副总理也赞成合资。1980年4月,岛溪煤炭有限公司派专家对平朔矿区及铁路港口进行实地考察。1980年5月,煤炭工业部就平朔项目利用外资问题,向联合国跨国公司专家组进行咨询,我们提出是否可以使用世界银行贷款,他们认为这个项目对外国企业家有吸引力,可不用世界银行贷款。
1980年7月,哈默博士和西方石油公司总裁阿布德、岛溪煤炭有限公司董事长戈尔再次访华,双方签署了“会谈纪要”,其中包括美方表示的投资比例、分成方式和尽快开始可行性研究问题。此后我方与西方石油公司共进行了十轮会谈,具体商讨合资条件。
1980年10月,我们再次请联合国跨国公司专家组就与外国公司合作方式、分配比例、经济测算、外国投资者利益等问题进行咨询。他们认为西方石油公司提出的合资条件,是可以接受的。
1980年12月,两家美国大公司得知岛溪煤炭公司要与我国合资开发平朔项目,表示愿意参加竞争,也提交了合资开发的建议书,其后双方先后进行了六轮谈判。
1981年7月,西方石油公司哈默博士再次访华,继续就合作开发进行会谈,邓小平同志接见了他,并亲自参加了“会谈纪要”的签字仪式。纪要内容主要有:(1)我方建议,希望西方石油公司参加竞争;(2)我方于1981年底前将中方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谈判通知岛溪公司;(3)中方表示在竞争条件相同情况下,首先考虑选择岛溪作为合作伙伴;(4)我方派代表团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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