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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基金制的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 2018-10-30    作者:王新 张藜 唐靖    来源:国史网 201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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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历史考察

  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中国科学基金制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其中发挥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作为中国科学基金制的试验田,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起到了重要的探索作用,在科技拨款制度等方面为中共中央做出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改革开放的进程。

  目前学界对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考察,主要是经历或熟悉这段历史的科学基金管理者对其设立过程和实施情况进行的简要回顾(参见潘振基:《我国科学基金制的初步实践》(《中国科学院院刊》1986年第3期);姚孟璇:《从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技史料》1992年第4期);张存浩、郑永和:《回顾我国科学基金制的创立与发展——庆祝中国科学院建院50周年》(《中国科学院院刊》1999年第3期)。),缺乏在改革开放历史背景下的考察,特别是它在科技体制改革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本文拟通过分析档案、文献等资料,梳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设立的背景、过程、实施状况,探讨其在中国科学基金制发展历程中以及科技体制改革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借鉴。

 一、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是改革开放进程中的产物

  科学基金制是指由出资人设置基金,资助特定科学技术研究的制度。我国实行科学基金制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在欧美等国家科学基金制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以极其特殊的方式被引入中国,如1924年9月利用美国退还的“庚子赔款”成立的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由于当时中国国民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都较低,加之时局动荡,而且基本都是民间基金,因此科学基金制发展缓慢。

  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时期,以竞争为主的科学基金制也未能得到发展。改革开放后,伴随着“科学的春天”的到来,科学基金制在中国科学院先行先试,并最终上升至国家层面得到全面实施。

  (一)科技拨款制度亟待改革

  我国原有的科技体制是在旧中国留下的十分薄弱的科学基础上,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起来的,它的显著特点是“高度集中管理和单一计划调节”,“一切均由国家统一管理,从科研和技术开发课题的确定,到人、财、物,都由上级主管部门直接控制……课题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领导来确定”。[1]这种体制在集中有限的科技资源完成国家任务特别是进行国防科研方面发挥了良好作用,但是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尤其表现在与科技拨款制度相关的几个方面:基础研究经费得不到有效保证;层层切块、戴帽分配科研经费的办法致使许多学术思想新颖的自选课题往往得不到经费支持;有些已立项的重要项目,经费也时断时续,处于“欲干不能、欲罢不忍”的状况。[2]因此,科技拨款制度亟待改革。其实,早在1977年8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和教育工作座谈会上,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研究员邹承鲁就曾建议我国应该实行科学基金制,由国家拨款设立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科学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06年编印,第177页。)

  (二)科学基金制的制度优势已经凸显

  国外的科学基金会在发展中逐渐形成了一整套有效的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特别是成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的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NSF)采用了有别于一般政府管理部门的体制,即借鉴私人基金会中出资者与管理者相分离、二者形成委托代理关系的管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科学共同体(所谓“科学共同体”(Scientific Community),简言之,是指由遵守同一科学规范的科学家组成的群体,是现代科学活动的主体。参见韩启德:《遵循科学共同体规律推动中国科技团体发展》,《科技导报》2009年第1期。)发挥着十分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20世纪上半叶以来,世界上科学技术发达的国家大多陆续建立了适合于本国国情的国家级科学基金组织或者类似的科学管理机构。这些组织在运行与管理上都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类似,在促进本国科学技术事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模仿与学习国外的科学基金制也恰是“鉴于科学发达国家通过国家拨款设立科学基金,用来支持基础性研究所取得巨大成效的先例”。[3]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科学院、国家教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曾分别派专家学者赴欧美考察,其中重点考察了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德国洪堡基金会、德意志研究联合会等组织的性质、任务和运行机制,为我国基础性研究实施科学基金制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177页。)如1979年3月,华中工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前身)院长朱九思带领国家教委派出的高等教育考察组在美国考察时,特地带回一本关于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的书,后找人翻译并内部发行了300本。[4]

  (三)改革开放与“科学的春天”到来

  “文化大革命”对中国的科学技术事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1978年3月全国科学大会的召开,昭示了“科学的春天”到来,中国的科技事业迎来了新的发展契机。1979年1月,中国科学院学部恢复了活动,随后开展了学部委员的增补工作。

  1981年5月11~20日,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进一步规定了学部的性质与任务,并推选卢嘉锡为新任院长。中国科学院 “逐步从过去以行政领导为主过渡到学术领导为主,实现了专家治院”[5],极大地提高了科学家们的积极性。邓小平、彭真、邓颖超等出席了会议开幕式,胡耀邦、万里、宋任穷和姚依林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国科学院年报(1981年)》,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编印,第78页。)党和国家领导人对科学工作的关心与重视给了科学家们以巨大鼓舞,使科学家们感到“信心更足了,劲头更大了,肩负的担子更重了” [3]。在这次大会上,学部委员们积极建言献策,就有关中国科技事业的发展、科技体制改革以及国家经济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提出了建议和意见,设立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是其中的重要建议之一。

  二、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设立的缘由及经过

  (一)学部委员联名信的缘起及经过

  中国科学院第四次学部委员大会召开期间,学部委员们谈论最多的是如何尽快开展陷于停顿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基础研究。当时在重建队伍、确定研究方向之后所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仪器设备的严重缺乏和经费的短缺。[6]针对这一问题,学部委员们提出了实施科学基金制的方案,如沈阳分院郭可信提出对跨部门的重大项目,经学部评议可以按项目给予基金支持;北京大学胡宁提出:设立科学基金,不仅对科学管理、择优支持有好处,特别对高校开展科研活动大有好处;上海植物生理研究所沈允纲建议:国家拨出一批经费给科学院有关学部,作为学部基金。[7]

  在各学部做大会总结时,试行科学基金制作为重点建议被提出,如技术科学部提出:“建议拨专款设立技术科学基金,支持那些水平较高,而又确有需要开展的科研工作”;(《中国科学院年报(1981年)》,第126页。)化学部总结时也提出:“为了重点支持院级重点研究项目和一些学部委员的工作,建议建立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年报(1981年)》,第102页。)

  鉴于诸多学部委员提议设立科学基金,1981年5月15日,由谢希德、曹天钦等人牵头,联合数学物理学部和生物学部共89名学部委员联名写信给中央领导人,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科学基金,用于资助我国的基础研究工作。在20日的闭幕式上,时任中国科学院党组书记的李昌再次提道:“许多学部委员建议,为了便于发挥各学部对全国的学术领导作用,科学院要筹设科学基金,对应予资助的基础研究项目和应用研究中的基础工作给予支持。我们已将这一建议向中央和国务院反映”。(《中国科学院年报(1981年)》,第79页。)

  联名信共有两封,是由数学物理学部和生物学部分开写的,但主题均是建议国家专门拨出一笔资金,设立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基金。

  联名信提出设立科学基金的缘由主要有四点:一是基础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二是基础科学研究的经费短缺,并且一直得不到稳定支持;三是科学基金制在发达国家已经普遍实行并取得了成功;四是实施科学基金制将是科技体制改革中一项先行先试的重大举措。设立科学基金的目的也有四点:一是可以保证基础科学研究有稳定的经费支持;二是可以有效统筹科研经费的使用;三是可以调动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打破部门分割;四是能够有效发挥中国科学院的学术领导作用。[3]

  联名信中提出设立科学基金的缘由和目的与当时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状况及存在问题十分契合,也符合当时国家准备着手科技体制改革的思路。因此,1981年5月18日,联名信一送到中央,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胡耀邦立即批示给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总理先是批示给当时分管经济工作的副总理姚依林,请其考虑后告知。姚依林批示“与计委和财政部商量过”、“原则上同意”后,国务院总理于20日再次批示:“同意,从明年开始,每年数字由计委、财政部研究”。21日,胡耀邦批示:“请小平同志阅后转科学院”。邓小平阅后表示同意。[3]从学部委员递交联名信到中央领导批示完前后不到一周时间,并且中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务院总理均做了两次批示,反映出中央领导对这一决策的重视。

  (二)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

  联名信最初是提议在学部设立“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基金”,得到中央批准后,中国科学院开始筹备成立“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基金委员会”事宜,并交由中国科学院政策研究室起草相关文件。1981年11月14日,中国科学院主席团第二次会议讨论决定将“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基金”去掉“学部”二字,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同时决定成立“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由卢嘉锡任主任,严东生、谢希德为副主任。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条例》(以下简称《试行条例》)。(《中国科学院年报(1981年)》,第354页。)11月27日,中国科学院召开了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了各学部推荐的20位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员名单,并决定从1982年1月1日起受理科学基金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177页。)

  科学基金制作为一种新生事物,试行前的舆论宣传必不可少。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设立的第二天,中国科学院院长卢嘉锡指出:“设立科学基金这在我国还是首次。这项决定是对我国现行科研经费分配办法进行改革的重要尝试”。“全国各部门、各单位的科学工作者均可按规定手续申请,不受部门、单位、地区的限制。这就可以使那些科学发展需要的、经济建设急需的、有重要科学意义的基础性科研项目,可望在短期内得到预期的结果。地处边远地区的科研单位,优秀的中青年科技人员所从事的有重要意义的研究课题,也可以在经费方面得到支持……保障了重要的、急需的科研课题的顺利进行。”[8]11月29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还全文刊登了《试行条例》。

  经过积极筹备,1982年3月2日,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成立大会暨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和课题的一些重点支持原则》。[9]3月28日,《光明日报》刊登了《实施办法》和重点支持原则,进一步向全国科技工作者明确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申请、资助、管理等具体实施办法。[10]

  三、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摸索与试行

  (一)委员会制度的模仿与创建

  根据国外科学基金制的通行做法,设立科学基金需要成立科学基金管理组织和制定相应制度。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设立时,即成立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和各学部的科学基金组,并起草颁布了《试行条例》和《实施办法》。

  《试行条例》共7章,明确了科学基金的设立目的、组织机构、经费来源和使用、项目的申请和选择、评审程序、管理和监督等事项。《实施办法》则对从项目申请到资助以及后期管理等进行了具体说明。

  《试行条例》规定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作为最高评审机构,其任务是制定管理办法、审定项目指南、审批重大资助项目以及决定科学基金工作中其他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办)作为主要的执行机构,负责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受理、评议、资助、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一届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由来自科研机构和高校的23位学部委员组成,除主任卢嘉锡和副主任严东生、谢希德外,其余20位委员分别为:冯端、彭桓武、杨乐、陈彪、张存浩、汪家鼎、邢其毅、娄成后、朱既明、马世骏、邹承鲁、叶笃正、叶连俊、郭文魁、侯仁之、吴仲华、杨嘉墀、高景德、柯俊、钱令希。[11]《试行条例》还规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中国科学院主席团任命,委员任期四年,但首届委员任期为两年,期满后其中半数可再连任两年。[11](p.268)但在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实施的四年时间里,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一共召开过4次会议,期间并未进行委员的换届工作。

  在组建学科评审组时,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利用当时中国科学院学部的划分体系,设立了数学物理基金组、化学基金组、生物学基金组、技术科学基金组、地学基金组、管理学基金组,负责各学部所辖学科领域内的申请项目的评审工作,组织同行评议和可行性研究与审查,并有权批准一定限额以内的资助项目。为便于与学部保持联系,6个基金组分别设在各学部内部,并设有专职的办事人员。科学基金组成员由各学部常务委员会任命组成,6个科学基金组首届成员共计49人。[11] (pp.147~148)1983年,各学部更换了科学基金组部分成员。

  在开展评审工作时,尽管各学部分头进行,具体做法不尽一致,但约定的评审制度和程序基本相似。对受理的项目申请首先是送同行专家通讯评议,然后综合同行评议意见,送主审专家提出评审意见,最后由学部基金组审批。对于限额以上的项目提出评议意见,交由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审批。

  在具体操作中,各基金组也总结了一些经验,如1985年基金办数理处在通讯评议中认为:每项申请书一般不少于5位同行评议;尽可能请工作和申请项目相近又在科研第一线的同行;请政策思想较强的专家或大同行参与评议;找不同单位的人评议;不在同一时间对某位专家提交太多的项目。[12]这些经验在30多年后的今天看来仍然适用。

  (二)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明确

  由于科学基金工作在我国尚无实践经验,基金办工作人员只能边摸索、边实践,边总结、边明确,包括科学基金的用途、申请书的内容和要求、项目的同行评议、按进度分期拨款、项目申请科研人员的要求等。《实施办法》公布后至1982年4月初,基金办共收到项目申请240项,经过初步筛选,基本符合规定的只有70项,还不到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3页。)可见当时科技人员对科学基金的申请还较为陌生。对于不符合规定和不能受理的170项申请书,基金办认真研究后根据情况分别做了处理和答复。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面向全国科技工作者,但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从1984年起,科学基金优先支持“中青年科学工作者有重要意义的探索性研究”和“边远地区科技工作者的申请”;在申请时间方面,“当年审理完毕课题的截止受理日期由原规定的5月31日提前到3月31日”。 [13]在经费方面,当初89位学部委员的建议是由国家拨款5000万元,以后逐年有所增加。但是,鉴于当时国家财政比较困难,同时又没有开展科学基金工作的经验,1982年国家划拨经费为3000万元。1983~1984年由于科学基金工作的人力和经验不足,科学基金指标仍维持在3000万元。(《中国科学院年报(1982年)》,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编印,第242页。)1985年,中央决定增加科学基金2000万元,但主要用于资助中国科学院向全国开放的实验室课题。[14]

  根据1982年评审工作的实践,基金办还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并于1982年10月在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修订的《实施办法》由原来的20条增加至29条,[11](pp.269~270)整个流程更为清晰,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科学基金制的不断完善。在这次会议上,为了支持中青年科学工作者有意义的探索性研究,生物学部黄祯祥等8位学部委员建议设立一次性小额资助,(《中国科学院年报(1982年)》,第241页。)这也是人才培养基金较早的探索试验。

  (三)从基金办到基金局

  1982年3月2日,在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委员们认为科学基金的影响面广、管理工作复杂、业务性强、要求高、工作量大,必须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这项工作;同时认为办公室需设置计划、成果、财务、秘书等管理部门,由于缺乏实践经验,具体人员编制暂不确定,但为适应当前工作,至少急需为办公室配备15人,各学部基金组配备专职人员2~3人。[9]于是,中国科学院从各学部抽调了一批人员兼职做科学基金工作,同时给各学部基金组配备了专职人员。

  1982年10月,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明确了“学部科学基金组由学部常务委员会和科学基金委员会双重领导,各学部应有一名专职副主任分管科学基金工作,并担任科学基金组副组长;同时,学部设科学基金处或指定综合处,作为科学基金组的日常办事机构,配备若干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评审、下达、检查、管理等工作,组织上隶属各学部领导,业务上受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指导”。科学基金处人员编制由基金办统一向中国科学院申请。(《中国科学院年报(1982年)》,第242页。)虽然会议要求各学部设处或专人负责基金工作,但“实际上人力、时间都得不到保证,使本来有限的力量,不能凝成一个有机整体,去应对越来越繁重的工作任务”[15]。

  为克服机构设置分散对科学基金工作的不利影响,1985年2月9日,《中国科学院、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院部机关机构改革的决定》对院部机构设置和职能进行了调整,决定“在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基础上建立科学基金局”。(《中国科学院年报(1985年)》,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编印,第60页。)这样就把分散在各学部的基金管理人员集中到了基金局,加上原基金办工作人员,分设生物学、数学物理学(含天文学、管理科学)、化学、地学、技术科学(含信息科学、材料科学、工程学)五个学科处和综合、财务、办公室三个职能处室。[15]这也是后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构设置的雏形。

  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基金来源,主要靠国家预算拨款。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和其他科学技术基金会,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发展规划,面向社会,接受各方面申请,组织同行评议,择优支持。” [16]1986年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通知》,通知指出:“为了加强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工作,逐步试行科学基金制,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18页。) 4月21日,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局整体搬迁至中央音乐学院里的一栋办公楼,并挂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开始办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19页。)这也标志着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正式结束。

  四、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历史地位与作用

  1985年12月,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其四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科学基金对促进科学事业的发展和科研管理体制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加强了国家对基础性研究工作的支持,对弥补国家计划不足、发掘我国科学潜力起到了一定作用;二是促进了高等学校的科研工作以及教学与科研的结合,密切了科研部门和教育部门的联系;三是为我国实行科学基金制提供了经验;四是推动了基础性研究管理体制的改革。(《中国科学院年报(1985年)》,第279~280页。)除此之外,若从一个更长远的时间段来看的话,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一)加速了中国科学事业的恢复和发展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自1982年设立至1985年底为止,共受理申请项目9344项,经评审后共批准资助4426项,资助金额1.727亿元。全国有35个部门和27个省、市、自治区的500多个单位的3万多名科学工作者获得了资助。(《中国科学院年报(1985年)》,第273、279页。)这激发了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了我国科学事业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1982~1985年间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共发表学术论文21265篇,其中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2768篇,在国外有影响的科技期刊上发表1391篇,有些成果还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7页。)

  (二)促成了高校成为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

  20世纪80年代之前,中国科学院一直是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1977年,邓小平提出“重点大学既是办教育的中心,又是办科研的中心”[17]后,高校的基础研究开始有所发展。1981年,中央决定在中国科学院试行科学基金制,在给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命名时有人曾提出:既然是面向全国,又是由国家拨款,为什么叫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对此,中国科学院副院长周光召指出:“科学院是国家的科学院,科学基金是面向全国,主要是照顾高等院校”。[18]院长卢嘉锡后来也曾表示,科学基金主要资助中国科学院以外的基础性研究,院领导成员不可申请,不享用科学基金的经费,并要求科学院的科技人员不申请或少申请科学基金,理由是高校的科研经费更为困难。(《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3页。)

  正是基于这样一条不成文的原则,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前几批资助的重点基本侧重于高校,这就有力地调动了高校科研工作者的积极性,对稳定高校教师队伍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据统计,1982~1984年,中国科学院研究人员得到科学基金资助的比重平均为10%左右,高校则在80%以上。[19]2008~2017年,高校承担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0%以上的面上项目及70%以上的重点项目,(根据2008~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统计资料计算,高等院校平均每年获得面上项目资助数量占总项目数的81.81%(中国科学院为11.94%),资助金额占总金额的80.89%(中国科学院为12.98%);高等院校平均每年获得重点项目资助数量占总项数的72.57%(中国科学院为23.92%),资助金额占总金额的72.49%(中国科学院为24.14%)。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2008~2017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统计资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05/,2018年2月8日。)成为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这与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先行先试时期确定的基本分配原则不无关系。

  (三)确立了科学共同体的自治和自我管理

  中国科学院试行的科学基金制打破了原有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拨款制度,引入了自由申请、公平竞争、民主评议、择优支持等科学基金制观念,评审过程充分发扬学术民主,不受行政干预,这种严格的专家评审制度不仅提高了选题的学术水平,而且开辟了科学家参与科研管理的路径。据统计,在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的四年时间里,参加科学基金评审工作的专家达9800多人,约4万人次,发出通讯评议函37504件,收回34415件,通讯评议的回收率为92%。(《中国科学院年报(1985年)》,第278页。)经过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实践的同行评议制度逐渐得到国内科技界的关注,并被应用于其他科研活动的评估工作中。

  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期间,水利水电科学基金委员会、地震科学联合基金会、机械工业技术发展基金委员会等相继成立,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与同行评议体系,科学共同体的自治和自我管理意识愈加凸显。

  (四)推动了科学基金制的全面实施

  1984年初,由基金办主任黄坚带队,组建了科技体制改革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调查小组,对我国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体制改革的方向等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并于当年11月底向国务院科技领导小组提交了《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建议尽快建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历程》,第15~16页。)1985年3月《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后,筹备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进入日程。[20]

  1986年初,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中国科学院基金局成建制调入,(据198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立时干部来源情况统计显示,120人的编制中,来自中国科学院的有59人(其中基金局39人)、国家教委36人、国家科委20人、其他部门5人。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机构、干部安排一览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档案室:1986-19-01。)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经验和制度基础,一方面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经费指标和待拨经费、资助项目和研究成果全部转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另一方面中国科学院基金局管理人员的调入使原有的制度体系和同行评审系统以及一整套的管理办法得到了沿用和优化。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的改革开放还处于起步阶段,科技体制改革尚未形成明确的思路,中国科学院率先开展了科学基金制的探索工作。尽管限于试行时管理人员缺乏、经费总体偏少等因素,科学基金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但总体来讲,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的先行先试不仅对中国科学基金制的产生与发展起到了奠基性作用,而且为中国科技体制改革做出了探索性贡献:一方面,打破了原有的科技拨款制度体系,使自由申请、公平竞争、民主评议等科学基金制观念深入人心,为中国科学基金制的全面实施做了充分准备;另一方面,作为科技体制改革的一次成功探索,在一定程度上为改革开放的深入提供了经验借鉴。

  [参 引 文 献 ]

  [1]朱丽兰、管志安、徐昌敏主编:《中国改革全书(1978~1991)》科技体制改革卷,大连出版社1992年版,第3页。

  [2]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改革科研管理的有效尝试——科学基金工作情况汇报》,《科研管理》1984年第3期。

  [3]《89位院士给小平的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档案室:1986-22-01。

  [4]〔美〕米尔顿·洛马斯克著、李宗杰译:《小奇迹: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史话》,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1年版,前言。

  [5]王扬宗:《方毅、李昌与专家治院》,《科苑人》2013年第2期。

  [6]路甬祥主编:《邓小平与中国科学院》,江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08页。

  [7]《大会筹备工作会议简报(1~6)及大会简报(1~20)》,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81-2-111。

  [8]《发挥学部作用 发掘科学潜力 发现和培养人才中国科学院首次设立科学基金卢嘉锡就此对新华社记者发表谈话》,《光明日报》1981年11月29日。

  [9]《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纪要(1982年3月2日)》,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82-40-1。

  [10]《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试行条例实施办法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三月二日)》,《光明日报》1982年3月28日;《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科学基金申请项目和课题的一些重点支持原则(一九八二年三月二日)》,《光明日报》1982年3月28日。

  [11]《中国科学基金年鉴·1990》,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页。

  [12]《中国科学院基金办数理处数理基金工作汇报(1985年12月)》,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85-40-2。

  [13]柯金:《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申请和管理办法有新规定》,《人民日报》1984年3月6日。

  [14]《中科院对〈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决定(送审稿)〉的修改意见》,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85-2-55。

  [15]潘振基:《试验田·基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我与科学基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306页。

  [16]《十二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138页。

  [17]《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23页。

  [18]《胡剑访谈记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档案室:2004-67。

  [19]《中国科学院科学基金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文件(1)》,中国科学院档案馆:1985-40-1。

  [20]王新、张藜、唐靖:《追求卓越三十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展历程回顾》,《中国科学基金》2016年第5期。

  [责任编辑:郑 珺]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18年第5期

  [作者简介]王新,博士研究生,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100049;张藜,教授,中国科学院大学人文学院,100049;唐靖,理学硕士,编辑,北京出版集团,100120。

  本文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政策局软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30年发展历程研究”(L14220000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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