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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禁用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曲折历程
发布时间: 2020-10-28    作者:张连辉    来源:国史网 2020-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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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子孙后代的生存负责”

  ——中国禁用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曲折历程

  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是高残留农药品种。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是新中国环保史上的标志性事件。然而,对该事件的研究却不多见,仅有少数研究简要回顾了20世纪80年代初的禁产工作。为此,本文根据相关档案文献资料,对中国禁用有机氯农药的曲折历程进行考察(包括从研究到替代再到禁产和禁用的过程),以期深化相关研究,亦希望能对当前协调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有所启示。

  改革开放前的研究、限用与替代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农业病虫害的防治十分重视,1950年“在四川泸州化工厂建设有机氯滴滴涕生产车间”,“华北农业科学研究所和上海病虫药械厂也先后研制成功另一种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并于1951年投产。1952年之后,中国开始在农业生产上大规模使用化学农药,逐渐形成了长期以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为主的用药结构。其中,六六六因易于生产、使用方便,且具有杀虫广谱性,几乎变成了万能杀虫剂,被广泛施用。到1963年,六六六和滴滴涕的产量在我国化学农药产量中的占比同时达到历史峰值,分别为86.3%和6.6%。从此时起,中国开始走上对这两种有机氯农药的曲折禁用之路。

  六六六和滴滴涕的高残留性及其危害不易被察觉,科学研究有利于加深对其危害性的认识,也是禁用这两种农药的前提。1956年,农业化学家黄瑞纶在研究中指出,六六六、滴滴涕等新型药剂“效力大,使用量小,在药剂残留问题的研究上,一切旧的分析方法都不适用了。保证这些高效能药剂对于人畜的安全,只有彻底明了药剂在食品中的残留和分解的情况,提出充分的科学根据,才能作出正确的结论”;“这类的研究工作除非经过长时期的试验才能得到肯定的结论”。到20世纪60年代,关于有机氯农药残留问题的研究取得新进展。1960年7月,化学家杨石先在中国昆虫学会学术讨论会上指出:“人们近来发现滴滴涕对人畜有积累性的毒作用”。

  1963年2—3月,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工作会议讨论确定的《1963—1972年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草案)化学工业农药部分》,制订了农药残留安全标准和关于农药残留对人体危害的研究规划。此后,关于农药残留问题的研究得到进一步加强。1966年5月,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和卫生部联合召开全国农药中毒防治研究工作会议,制订了《一九六六——一九六八年农药中毒防治研究歼灭战的建议(草案)》,将包括六六六、滴滴涕在内的12种常用农药的残毒纳入研究范畴。这些研究为70年代启动六六六、滴滴涕的限用与替代工作奠定了基础。

  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很多发达国家开始在农业生产上限用或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这使得中国出口农畜产品在70年代初开始遭遇因农药残留超标被退货的情况。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环保意识的觉醒和环境污染调查工作的开展,人们对六六六和滴滴涕等农药的危害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国家开始限用六六六和滴滴涕,并出台了利用其他农药替代这两种农药的相关政策。1971年2月,农林部、卫生部和商业部联合下发《关于安全使用农药的意见》,要求研究农药残留对人体的危害。同时,附发的《几种常用农药的使用范围及毒性比较表》中规定,六六六和滴滴涕只准用于防治粮、棉害虫。

  随后,替代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的研制工作开始启动。1971年3月,国务院决定由农林部、卫生部、商业部、燃料化工部、外贸部和中国科学院联合组成中央农药小组,负责研究有关农药生产、使用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协作问题。1973年初,中央农药小组赴各地了解农药的生产与使用情况,以制定替代六六六、滴滴涕等农药的全国农药发展规划。8月5—20日,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明确要求:“努力发展新化学农药,尽量做到效果高,对人畜毒害低,对农作物、水源和土壤残留少。逐步减少滴滴涕、六六六等农药的使用”。此后,我国对有机氯农药六六六、滴滴涕的限用和替代工作步伐逐渐加快。

  1974年8月,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计委)提交给国务院的《关于防止食品污染问题的报告》提出:“对于茶叶、烟叶、水果、蔬菜等作物,要分别禁止和限制使用滴滴涕、六六六、汞制剂、砷制剂等高残毒农药。对于这些作物集中生产的地区,要优先供应高效低毒农药”。12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的《环境保护规划要点和主要措施》中也明确指出:“到1980年,在农业生产上,做到基本上不再使用666、滴滴涕、汞制剂等残毒大的农药和3911、1059、氟乙酰胺等剧毒农药”。这进一步表明了国家禁止使用六六六、滴滴涕等高残留农药的决心和信心。与此同时,国家继续开展对农药残留的调查和研究。1977年7月,第一次全国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在湖南株洲召开,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在1980年底以前初步查清化学农药对农业的污染危害情况,并启动了第一次全国农药污染普查工作。

  改革开放前,六六六、滴滴涕的替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到1978年,六六六、滴滴涕在化学农药产量中的占比分别下降到44.9%和3.7%。为进一步做好这两种农药的禁用工作,国家陆续出台了相应的政策。

  1978年5月,全国食品卫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制定的《全国防止食品污染规划要点(1979—1985年)》要求到1985年“基本淘汰高残留农药”。10月,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通过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中提出:“8年内,基本解决有机氯农药的污染”问题。这两份文件对全面禁用有机氯农药提出了新的时间节点。

  改革开放初期的禁产工作

  禁产是禁用的前提。根据禁用计划,禁产工作应在1978年之后提速,不过,在改革开放之初,随着农村改革的推进和农业扶持力度的加大,1979—1981年农药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

  在此推动下,全国农药总产量从1978年的53.3万吨略增到1980年的53.7万吨,其中六六六的产量从1978年的23.94万吨猛增到1980年的26.84万吨。1981年,农药总产量下降为48.4万吨,但六六六的产量仅小幅度下降到26.43万吨,仍高于1978年的产量,而六六六产量占我国农药总产量的比例则持续提高,到1981年已上升到54.6%,比1978年提高了9.7个百分点。同期滴滴涕产量虽有下降,相应占比也从1978年的3.7%下降到1981年的3%,但占比毕竟很小。故与1978年相比,1981年的六六六、滴滴涕产量之和占比提高了9个百分点,达到57.6%。在此形势下,全面禁产的困难和阻力日益凸显出来。

  (一)农药工业难以适应短期内禁产六六六、滴滴涕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0年的发展,到1979年,虽然全国农药产量(有效成分)已位居世界前列,但农药工业大而不强,除了农药品种较少、高残留农药比例过高这一突出问题外,还存在着厂点多、规模小、重复生产、剂型单一、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落后、产品质量差、经济效益低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种落后状况非常不利于六六六、滴滴涕禁产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生产线的专用性导致转产投资成本高。当时国内农药生产线基本上是专药专用,这使得转产的投资成本非常高。二是国产替代农药生产成本偏高、质量欠佳。如1978—1979年,上海市在尝试完全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时发现,由于国产替代农药价格偏高,导致每亩施药成本比之前提高了33%—100%;用于替代的上海吴淞化工厂生产的25%杀虫脒水剂,因生产工艺落后,只能保存半年,而一般农药要求保存2年以上。因此,上海市不得不放弃1979年在农业生产上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目标。由此可见禁产和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的难度之大。

  (二)短期内禁产会对氯碱工业产生较大冲击

  氯碱工业是生产烧碱、氯气和氢气的基本化学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其产品不仅可为化学工业提供原料,还广泛用于农业和冶金、造纸、纺织、印染、食品、电子等工业部门。新中国成立后,经过30余年的发展,到1982年底,全国共有184个氯碱企业,全行业共有职工约25万人。烧碱在生产过程中会释放大量氯气。氯气为剧毒物质,不能直接排放,却是一种重要化工原料。通过生产耗氯产品“平衡”掉氯气,是保证烧碱产量的重要前提。有机氯农药是重要耗氯产品。1981年,我国生产的含氯农药约有20种,耗氯量占比为19.9%。其中,六六六原粉耗氯占比最高,为12.1%;滴滴涕原粉耗氯占比排名第四,为1%。当时烧碱供不应求,若短期内禁产这两种农药,会对氯碱工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造成较大冲击。

  (三)通过进口弥补农药缺口与保护国内农药工业之间的矛盾

  短期内禁产六六六和滴滴涕,必然导致农药供给形成巨大缺口。为了不影响农业生产,需要通过大量进口农药来填补这一缺口,这就难免会对国内农药工业产生冲击。改革开放之初,全国范围内出现了农药滞销现象,导致库存上升。截至1980年6月底,全国农药成药库存量比1979年同期上升了7.3%。这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其中,大量进口农药是重要原因之一。“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为加快农业发展,农药进口一直保持较高比重。1977—1979年,全国农药进口量与产量之比,均保持在0.15∶1以上。进口农药以非有机氯农药为主,一般质量更好,且享受价格补贴,因而各地农药销售部门往往倾向于购销进口农药。这也造成在1981年农药需求旺盛的情况下,国内农药总产量有所下降,但仍出现滞销的问题。为保护农药工业,化学工业部(以下简称化工部)一再呼吁让国产高效低毒农药也享受价格补贴或取消进口农药价格补贴。农药进口虽然在一方面弥补了农药缺口,但另一方面也给国内农药工业带来了冲击,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六六六和滴滴涕的禁产工作。

  (四)使用替代农药面临安全性问题

  农药的使用技术性较强,具有一定危险性,在集体化时期,生产队一般将农药集中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得农药原有的保管和使用形式发生改变,个体家庭开始独立保管和使用农药。然而,由于大部分农户缺乏安全存药和用药的知识,且相关知识的普及工作又未能及时跟进,随着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和农药用量的增加,各地农药中毒事故在改革开放初期骤然增加。在超过半数的农药是已经长期广泛使用且为中等毒性的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情况下尚且如此,若突然大量更换新的农药,用药安全性很难得到保证。况且,当时可用的替代农药主要是急性毒性较大、使用技术要求更高的有机磷农药。

  在上述因素的作用下,1979—1981年,国家虽一再要求积极发展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但六六六、滴滴涕禁产工作一直未能真正提上议事日程。1981年3月,全国化工厅局长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所提出的调整六六六生产的意见,仅要求“不能再扩大生产能力”。六六六、滴滴涕禁产工作处于徘徊状态,六六六的产量仍在不断增加,这就给禁用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阻力。9月,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西平在全国农业环保工作座谈会上坦言:“现在看来要在短时期替代是难以实现的”。这也表明六六六、滴滴涕禁用工作所面临的巨大压力,需要全国统一部署、协同落实相关工作。

  禁产、禁用工作正式启动

  尽管六六六、滴滴涕禁产工作短期内呈停滞状态,但禁产工作的动力却在不断蓄积、增强。1981年11—12月召开的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出了经济建设十条方针,国民经济调整随之转入以提高效率和质量为中心的阶段。这为全面禁产六六六和滴滴涕提供了有利的历史条件。六六六产量占比高是农药工业落后的重要体现,全面禁产六六六和滴滴涕正是农药工业实施新的经济建设方针的重要体现,也有利于实现生产企业自身的转型升级。与此同时,农业环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进一步坚定了中央全面禁产、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决心。

  (一)禁产工作正式启动

  1982年1月初,化工部领导在向国务院汇报年度工作时提及中国是使用六六六最多的国家,国务院领导指出:“六六六污染严重,要下决心减下来,用高效低毒农药来代替,这是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大事,要在三、五年内限期解决,切不可等闲视之”。会上,国务院要求化工部、国家计委、国家经济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经委)和国家农业委员会联合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化工部在随后初步拟订的方案中认为若要做到使市场短缺的烧碱不减产,全部淘汰六六六需要七年时间。为贯彻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化工部最后将禁产时间定为1987年。但农业部和商业部却认为国务院领导的指示精神是1985年全部取代六六六。于是,在各部门执行过程中,暂时出现了禁用时间早于禁产时间的情况。

  尽管禁产时间后延,但禁产工作得以正式启动。1982年2月,全国化工厅局长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领导的上述指示,要求当年就要采取措施减少六六六的产量。为此,化工部主要采取了以下四个方面的举措。

  1.制定并实施六六六减产计划,增加替代农药产量

  全国化工厅局长会议结束后不久,化工部提出了5年淘汰六六六的方案,要求平均每年减少六六六产量4万吨;在考虑耗氯和销用情况的基础上,遴选出12种高效低残留农药作为主要替代农药。同时,化工部启动了区域性先期禁产工作。应化工部要求,1982年9月,上海市决定在1983年停产六六六。

  2.加大耗氯产品生产力度,确保氯碱产量

  1982年9月,化工部启动了9个平衡氯气项目和7个商品电石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其中,聚氯乙烯因是耗氯量高且具有发展前途的有机氯产品,因此成为研究的重点。电石是当时中国生产聚氯乙烯的重要原料,因此,各地积极安排了聚氯乙烯、电石等相关产品的生产。

  3.加强进口农药管理工作

  为“保护和促进我国农药工业的发展”,1982年6月9日,化工部颁布《进口农药审核暂行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审核的原则包括:“凡是国内能生产的品种,应立足于国内;如国内产量不足,在适量进口、满足急需的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发展国内生产,提高自给水平”;“尽量减少进口或不进口”。11月17日,化工部和国家物资局联合发布《化学工业核留进口化工产品外汇的试行办法》,将“为企业技术改造进口短缺的材料和关键设备;为增加适销对路产品,进口国内增产所需的短缺化工原材料;为发展新产品、新技术,引进必要的单项先进技术和专利”确定为核留外汇的主要使用方向。这有助于从外汇管理上优化农药进口品种结构和支持国内农药工业的发展。

  4.加快农药工业技术改革的步伐

  1982年10月,化工部在天津召开农药技术攻关可行性论证会,确定了若干替代六六六的重点技术攻关项目。11月,化工部在重庆召开农药工业技术座谈会,进一步落实了取代六六六,发展新品种、新剂型、新制剂和改善农药品种结构的任务。

  上述举措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82年,六六六原粉产量为21万吨,比上年减少5.43万吨,在化学农药产量中的占比下降到46%,比上年减少8.6%;滴滴涕产量为1.09万吨,比上年减少25.85%;六六六和滴滴涕占比之和为48.37%,比上年减少9.27%。当年的六六六减产计划超额完成,全国烧碱产量则从1981年的192.3万吨增加到207.3万吨,较好地实现了在六六六和滴滴涕产量下降的同时增加烧碱产量的目标。1982年,全国农药进口量也从1981年的3.33万吨减少到1.43万吨,与国内农药总产量之比从0.069∶1下降到0.031∶1。

  (二)积极推进农药安全管理工作

  在六六六、滴滴涕禁产工作启动的同时,农药安全管理工作也在积极推进。1982年4月7日,农业部印发《一九八二年植保工作意见》,要求将建立健全植保专业责任制“作为当年植保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4月10日,《农药登记规定》颁布,要求自1982年10月1日起,“凡国内生产的农药新产品,投产前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农药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外国厂商向我国销售农药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批准登记的产品不准进口”;“凡证实对环境、人、畜及其他有益生物有严重危害的农药,经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妥善处理意见,由农业部宣布限用或撤销登记”。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使用农药的要求,《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于6月5日颁布,进一步明确了农药的分类,使用范围,购买、运输、保管以及使用中的注意事项。与此同时,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1982年全国农药中毒人数较1981年下降了62%,生产性中毒事故明显减少。

  有机氯农药禁用工作虽于1982年正式启动,但力度尤其是禁产力度仍稍显不足。1982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的《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指出:“要尽快发展取代高毒低效的农药”。此处,用“尽快”一词取代了之前一直使用的“积极”一词,充分表达了中共中央要求加快六六六、滴滴涕禁用工作的迫切心情。这也意味着六六六、滴滴涕禁用工作将进入提速阶段。

  禁用工作的完成

  在国务院及相关部委的大力推动下,中共中央于1983年初做出当年全面禁产六六六、滴滴涕的决定,禁产计划亦如期顺利完成。通过积极应对禁产与禁用的冲击,实现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但因农药无序进口的冲击,1991年中国才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中全面禁用六六六、滴滴涕的政策,并于次年实施。

  (一)立即禁产决策的出台与落实

  1983年1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万里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发表讲话时指出:“化学农药污染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这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从有关部门的报告上看到,‘六六六’和‘滴滴涕’农药在一些粮食作物、蔬菜、瓜果、家畜、家禽中都检出有残留物”;“对停止这两种农药的生产讲过一两年了,为什么迟迟不能采取行动?”“不能再拖了,再拖就是犯罪。我们是人民的政府,要对人民的健康负责,要对子孙后代的生存负责。对这件事决心要大,要当机立断,立即停止这两种农药的生产。一切经济损失由国家承担”。会议决定当年3月底前全国停止生产六六六和滴滴涕,并要求库存消耗完后禁止使用,且拟在1984年颁布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的法令。

  1月17日,化工部通过电话紧急传达了中央的禁产决策,并于22—28日召开关于停产这两种农药的紧急会议。根据会议部署,全国生产这两种农药的23个主要企业于3月25日前分批停产;1984年实现全面禁用;当年农药生产计划由原44万吨调整为28万吨,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计划增加1.6万吨;当年烧碱生产计划由原200万吨调整为185万吨,且要求力争将减产量压缩在10万吨以内;仅保留天津化工厂、扬州农药厂、沈阳化工厂和天津大沽化工厂用于卫生、防腐、生产中间体、提取林丹的六六六及出口的滴滴涕的少量产能。经过各地切实落实停产部署,停产计划如期完成。3月25日,万里获悉此消息后,赞扬了化工部的实干精神,并称这是“为十亿人民办了一件大好事,这在我国化工生产历史上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二)禁产后的应对

  1.农药工业在震荡中实现转型升级

  六六六、滴滴涕禁产之初,在农药生产领域主要采取了两项应对举措。一是大力加强替代农药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禁产之时,国家安排了“25项农药的基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先后投入资金超过10亿元,其中仅技术改造部分,国家经委每年即投入1.5亿元。二是制定了相关停产企业的财政支持政策。1983年4月,财政部印发《关于“六六六、滴滴涕”农药停产后有关财务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受影响企业的留利水平、财务亏损及关停后的财务处理办法,兑现了“一切经济损失由国家承担”的承诺。

  1984—1986年,为应对市场化改革环境中出现的规划外农药生产厂点迅猛增长、严重的农药质量问题和农药企业普遍出现的严重生产经营困难,党和政府除了加强农药进口管理外,还着力加强农药行业和产品质量监管,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药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其间,1986年5月,化工部召开的农药生产会议提出了“坚定支农方向,坚持眼睛向内,苦战三年,争取翻身”的目标。

  经过综合施策,到1987年底,农药行业的产量和利润显著增长,提前实现了翻身目标。此后农药行业呈现出较好的发展态势。截至1989年底,已登记的农药产品近520个。到1990年,有20多个农药产品质量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从1983年六六六、滴滴涕停产到1988年,全国共开发、投产了30多个高效低残留新农药品种。到1990年,高效低残留农药产量已占我国农药工业产品总量的96%以上。总体来看,到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农药工业经过短期震荡,比较顺利地摆脱了停产带来的负面影响,呈现出质量、结构和效益同时提升的局面。

  2.烧碱和耗氯产品产量与技术得到大幅提升

  通过积极应对,1983年烧碱产量不仅没有减少,而且比调减后的排产计划增加了27.3万吨,甚至比调减前的排产计划还多了12.3万吨,达到212.3万吨。到20世纪80年代末,烧碱产量一直呈上升态势,生产技术也得到全面更新。到“七五”计划末,耗氯产品品种达100余种。其中,聚氯乙烯产业进步显著。全国聚氯乙烯产量从1983年的48.19万吨增加到1990年的78.53万吨。“七五”计划期间,聚氯乙烯产品的研发、技术与品种均得到大幅度提升。

  3.用药安全得到有效控制

  为保障农业生产和用药安全,1983年3月中旬,全国植保站(处)长会议在湖北武昌召开,就落实停产决定和做好取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4月,中国植保学会在浙江绍兴召开会议,讨论制定“取代六六六和滴滴涕农药参考技术方案”,制定了替代农药制剂名单及用量与用法。同时,各地大力加强安全使用农药的培训工作,加快推广植保专业责任制,积极开展病虫害综合防治和生物防治。通过采取上述举措,1983年、1984年农药中毒人数比1981年分别下降了71.32%和85.4%。农药安全使用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三)完成禁用

  禁产时全国库存六六六和滴滴涕成药有130多万吨。如何在1984年内消耗完这些库存,并尽可能减轻对工农业生产的影响,这是禁产之后必须解决的重要问题。为此,中央出台了一系列促销政策。1983年7月,商业部印发《关于抓紧处理有问题农药的几点意见》,要求尽快处理库存滞销、失效、减效农药以及六六六和滴滴涕。8月20日,国家物价局、国家经委向国务院提交的《关于进一步贯彻工业品按质论价政策的报告》提出:“对先限产、后限用的淘汰产品,剩余部分按生产成本价或低于生产成本价处理销售”。为此,各地纷纷出台促销政策,要求除已明确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作物外,防治其他作物虫害尽量使用这两种农药。截至1983年底,全国共销售六六六和滴滴涕67万吨,尚存65万吨。按此速度,可于1984年清空库存,但1984年初,部分地方误以为开始停用六六六和滴滴涕,从而影响了其销售和使用。3月,国家经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今年用完库存六六六、滴滴涕农药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密切合作,务必在1984年内用完库存的六六六和滴滴涕。各地遂进一步加大了对库存的清理力度。

  出于对农药供给不足的担心,在当时积极探索以放权让利为取向的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尤其是在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因实施外汇留成制度而获得更多外汇留用权的激励下,从中央到地方的相关部门争相进口农药,导致农药进口出现了混乱无序的局面,其突出表现是1983—1984年农药过量进口。这两年的农药进口量分别为5.88万吨和3.52万吨,明显高于1981年和1982年的进口量。在六六六和滴滴涕尚未停用的情况下,如此大规模进口,不但引起中国进口的农药价格上涨,而且不利于国产农药的生产和销售。1984年下半年,国产农药出现比较严重的滞销现象。到1984年底,全国农药商业库存高达125万吨,其中六六六和滴滴涕40万吨。这也说明1984年仅销售了库存六六六和滴滴涕25万吨。

  尽管中央采取了一系列治理农药进口乱象的举措,并逐渐取得成效,但禁用和清空六六六、滴滴涕库存的步伐却被拖慢。到1985年,只有北京、上海、浙江、湖南、青海、山西、四川等少数省市实现了完全停用。1987年之后,替代农药生产能力的逐步形成进一步延缓了禁用和清空六六六、滴滴涕库存的步伐。到20世纪90年代初,部分地区仍存在施用六六六、滴滴涕和有少量库存的现象,如1990年江苏南京仍在极少量施用。1991年,鉴于在农业生产上完全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条件已经成熟,10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的通知》要求,六六六、滴滴涕等淘汰品种农药从1992年起禁止在农业领域使用。自此,六六六和滴滴涕被正式禁用于农业生产。2002年5月24日,在农业生产上禁用六六六和滴滴涕的法令以农业部公告的形式正式颁布。

  通过积极应对与调整,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党和政府较好地化解了禁产六六六、滴滴涕所带来的冲击,同时推动了农药工业、氯碱工业和耗氯产业的发展与转型升级,实现了环境治理和经济发展的双赢。

  结语

  长期以来,对于禁用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人们主要聚焦于1983年的禁产,并习惯性使用“1983年禁用有机氯农药”,“1983年禁用六六六、滴滴涕”,“1983年禁产禁用六六六、滴滴涕”之类的表述。本研究表明,整个禁用过程大致有以下几个主要时间节点:20世纪50年代开始对六六六、滴滴涕的残留性进行研究,70年代开始有意识地发展替代农药,1982年开始减产,1983年实现禁产,1992年正式在农业生产上实施政策性禁用,2002年正式颁布在农业生产上禁用的法令。在禁产的同时,仍保留了用于出口、卫生、防腐等需要的少量产能。显然,上述习惯性表述均是不准确的。“禁用”应被更完整地、准确地表述。若欲突出1983年禁产的历史意义,在不考虑保留少量产能的情况下,准确的表述应为:1983年,中国禁产和决定在库存消耗完后在农业生产上禁用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

  通过对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禁用工作的考察可以发现,党和政府在环境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不仅体现在推动环保政策法规的制定与实施上,更体现在统筹协调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上。为保证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禁用工作的顺利完成,党和政府做了大量工作。首先,积极推动对这两种农药的研究,深化了对其危害性的认识。其次,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推动了禁产工作的开展,迈出了禁用工作的关键一步。最后,通过采取一系列协调与支持性政策举措,化解了禁用工作给国民经济造成的冲击,推动了农药工业、氯碱工业和耗氯产业的发展与转型升级。总之,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推动与统筹协调下,有机氯农药六六六和滴滴涕的禁用工作得以顺利完成,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子孙后代的生存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实现了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作者简介]张连辉,经济学博士,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学院,430073。

  本文发表在《当代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5期,注释从略,引用请参考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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