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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广东经济特区的路径选择
发布时间: 2017-01-17    作者:吴克辉 周耀华    来源:第十五届国史学术年会论文集 2017-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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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经济特区30年,广东经济特区的发展进入了新时期。2010年始,广东经济特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牢牢把握深化改革开放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主题。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坚定不移调结构,脚踏实地促转变,扎扎实实惠民生,在深化改革开放、构建法治政府、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对外合作以及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等方面取得了新突破。

  一、深化改革开放的主题,开创先行先试的新局面

  2010年9月,胡锦涛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庆祝大会上指出,中央一如既往支持经济特区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党的十八大以后,习近平视察深圳时提出,要准确把握中央给予的定位,依托香港,面向世界,发扬特区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持之以恒,开拓创新,成为粤港合作的新平台。在视察珠海横琴时,习近平提出开发横琴既有利于珠海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又有利于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强调广东应积极发挥经济特区的带动作用,落实好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联手港澳打造更具综合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五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广东经济特区坚决贯彻中央决策,主动适应新常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深化改革开放的主题,开创了先行先试的新局面。

  深圳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试验和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建设国际化城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按照国家改革发展的战略部署,做到四个先行先试:一是对国家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举措先行先试;二是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未来发展方向,需要试点探索的制度设计先行先试;三是对深圳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对全国具有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体制创新先行先试;四是对国家加强内地与香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事项先行先试。推进深圳前海建设,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

  珠海以“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珠海”为主旋律,积极实施绿色发展、创新驱动、东西互动、区域协同、和谐共享战略,全面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横琴规划》《粤港合作框架协议》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建设人口均衡、资源节约、环境良好的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建设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珠港澳都市圈,进而服务珠海、中山、江门经济圈建设,带动阳江、茂名、湛江等粤西地区发展。

  汕头以建设幸福汕头为目标,以特区扩围和新型城市化为抓手,优化提升城市形态和功能布局,加快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现代服务业提速、传统优势产业提升和海洋经济综合开发。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开放合作水平,突出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打造法治政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建设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强化粤东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努力把汕头建成东南沿海重要港口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南翼中心城市。

  二、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广东经济特区在推进综合配套的改革中,通过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优化政府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实现政府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根本转变。

  深圳以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为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体制改革。首先,着力转变政府职能,整合政府机构,完善大部门管理体制。其次,积极探索精简行政层级改革试点,提高行政效率。进一步调整市、区、街道和职能部门之间的事权划分,减少事权的重叠和交叉。再次,积极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服务体系和“在线审批系统”建设,精简项目,简化程序,全面提高审批效率。最后,积极推进公务员分类改革试点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试点,深入推进公安专业化改革,支持配合法官、检察官职业化改革方案的论证和研究。2010年,深圳成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后,全面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创新基层社区体制机制,社会工作制度初步建立,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

  珠海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试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集装箱式”并联审批机制,审批效能进一步提高;理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启动市会议展览局等六家单位法定机构试点;开展了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开放市民监督平台,建立首个政府投资工程廉情评比指标体系。

  汕头深化乡镇行政体制改革,推进管理服务职能重心下沉;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出台适合汕头实际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实施项目;制定《汕头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办法》,规范全市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工作,完成“汕头政府在线”全面覆盖期建设任务,推动“汕头政府在线”在各区县的推广应用;继续拓展完善市、区(县)网上办事分厅和实体大厅建设,推进向村居延伸。

  三、落实依法治国,构建法治政府

  深圳积极实践依法治市,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其一,整合立法资源,实行政府规章的集中起草,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研究将经济特区范围延伸至深圳全市,解决“一市两法”问题。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制定了全国第一个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该体系获得了中国法治政府奖。其二,强化规则意识,优化法治环境。深圳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推动建立和完善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法规政策体系,努力营造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其三,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诚信制度建设,加快完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其四,推动司法领域改革,把司法领域改革作为“一流法治城市”建设的核心内容。201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在深圳成立。深圳全力配合各项工作,努力为司法改革营造良好环境。

  珠海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建立健全法治建设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各级政府和部门在法治的轨道上开展工作。一方面,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推动出台《法治政府建设条例》。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制定《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办法》。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有效期制度、制定主体公告制度和政策解读机制。另一方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完善法治政府制度建设,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纳入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汕头通过立法创新,推动建设法治政府。一是开地级市行政程序立法先河。2011年出台实施的《汕头市行政程序规定》,开创了全国地级市行政程序统一立法的先河。这是汕头市目前立法体例最完备、立法条文最多的地方法规。二是建立预防腐败的制度。2014年10月,《汕头经济特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办法》开始施行,这是广东省内首个以制度廉洁性评估为主题的地方规章。三是创新社会治理,“宽进严管”激发社会活力。2012年5月,汕头出台《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这是国内第一部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省内率先对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进行改革创新,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促进了社会管理制度的改革。

  四、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五年来,广东经济特区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全面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完善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建设以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的主体产业群,形成结构高级化、发展集聚化和竞争力高端化的现代产业体系。

  深圳自主创新成效明显,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强劲。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开放型区域创新体系,率先建成全国创新型区域,成为亚太地区重要的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新型研发机构加快推进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2010年,深圳成为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得到提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七年居国内首位,基因研究、通信技术水平达到国际一流。战略性新兴产业迅速崛起,在全国率先出台实施生物、互联网、新能源三大产业振兴规划及产业政策。高新区单位面积产值、税收均居全国首位。

  珠海开展产业结构调整,自主创新成效明显。制定实施了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一系列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推动产业高端集聚发展。初步形成了家电电气、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制造、生物医药、电力能源、石油化工、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打印耗材等产业集群。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通用航空等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产业结构升级加快。现代生态农业和海洋经济迅速发展,斗门生态农业园成为首批国家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同时,珠海坚持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双轮驱动”,现代商务、会展、旅游等产业加快发展。

  汕头在自主创新方面也取得不少成果,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始,汕头工业产业向集群化、高端化发展,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指标和名牌数量居全省前列。总部经济初具规模,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投资延续高增长态势,新型产业集聚发展。2014年,汕头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入选全国电商百佳城市。全市近90%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淘宝电子商务村在全国名列前茅。金融业稳健发展,全省首家科技金融服务中心挂牌运作,在全省率先成立“新三板”服务中心。

  五、深化对外合作,进一步密切与台港澳的联系

  五年来,广东经济特区本着互惠互补的原则,加强与港澳地区的协调合作。经过多年的发展,粤港澳相互开放的深度与广度不断扩大,为粤港澳自由贸易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东自贸区包括广州南沙区、深圳前海新区和珠海横琴新区。2015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设立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目的是全面深化粤港澳经贸关系,打造新型国际投资贸易规则试验区。深圳前海新区主要对接香港,珠海横琴新区主要为澳门经济未来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支撑。

  深圳前海新区以深港合作为重点,全面创新对外开放和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2010年,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出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及管理办法。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态势强劲,入区企业超过3500家。前海股权交易中心等7家新型要素交易平台设立运行。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率先开展,备案金额超过150亿元;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启动建设,前海商事法庭、国际仲裁院、廉政监督局成立运作。

  珠海横琴新区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2011年,国务院批准珠海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同意横琴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优惠政策,打造现代服务经济发展集聚区和深化粤港澳合作的新载体。横琴金融服务产业基地一期投入使用,澳门大学新校区主体工程基本建成,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等项目扎实推进。横琴以自贸试验区建设为契机,促进澳门经济多元化的发展。

  汕头在扩大开放的过程中,主动参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深化对台合作。汕头港被列为对台海上直航口岸,实现在省内对台海运直航首航,实现对台海上货运直航和对台旅游包船直航。纳入国家《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心城市。设立台湾农民创业园,率先建设粤台经贸合作试验区。2014年9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华侨试验区)处于汕头经济特区核心地带,将充分发挥华侨华人资源优势,在涉及金融、贸易投资、人员往来便利化等领域进一步扩大开放,使汕头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

  六、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落实

  湾区经济是世界一流滨海城市的特征,具有开放的经济结构、高效的资源配置能力、强大的集聚外溢功能、发达的国际交往网络。2015年3月,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明确指出充分发挥深圳前海、珠海横琴的作用,深化与港澳台的合作,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深圳聚焦湾区经济,提出在新常态下构建区域协同发展新优势:一是优化湾区经济发展布局。紧紧围绕陆海资源统筹、产业集群发展,高标准加快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深圳湾总部基地等建设,形成片区协调互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形态。二是增强湾区经济核心功能。依托深圳亚洲最大陆路口岸和海港、空港、信息港三港联动优势,着力增强航运、贸易、金融集聚辐射功能。加强与东盟国家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打造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枢纽城市。积极发展国际会展业和供应链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业态。三是提升湾区经济国际影响力。全面落实国际化城市建设行动纲要,加强国际语言环境、国际化社区和国际学校建设,在国际知名城市拓展友城网络,全方位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四是推动湾区经济协同发展。立足全国,面向亚太开拓广阔的经济腹地。推进珠三角一体化发展,扩大区域合作战略通道,形成湾区经济发展联动效应。

  珠海将发挥横琴新区作用,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珠海横琴新区获批为国家级开发开放合作区,并叠加了国家级新区和自贸区的功能和政策,相比其他平台有先行先试的优势。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在于依据“一带一路”的国家战略,深化国际合作,构建与港澳新的合作关系。因此,要融合珠海等港口有效资源,形成以广深为核心诸多卫星港的空间布局。加强协调各港口、保税区,将珠海一线港口打造成国际性航运枢纽,带动建设世界一流的物流中心,优化广东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贸易合作的海上通道。依托澳门经济多元化发展的平台,打通与国外合作的通道。

  汕头华侨试验区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指导下,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构建面向全球华侨的集聚发展创新平台,跨境金融服务、国际采购商贸物流、旅游休闲中心和华侨文化交流基地。争取设立华侨银行、华侨股权投资基金等经济文化合作产业实体,规划建设大型华侨文化展示中心,展现华侨精神、华侨文化,促进华侨文化传承与创新。试验区将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在行政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政策等方面创新。主动加强与各国侨商会联系,争取在华侨试验区设立办事处和基金会,实施华侨华人出入境便利措施,侨胞和港澳台胞在试验区工作享受城镇公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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