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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小城镇群体的研究
发布时间: 2009-09-15    作者:邹农俭    来源:《社会学研究》 2009-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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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城镇作为经济、社会的实体都坐落于特定的地域空间。位于同一区域内的小城镇群体,必然相互影响、相互作用,从而形成了一定的结构体系。区域小城镇群体与环境的联结也不同于单个小城镇与外界的关系。因此,从区域角度入手,以小城镇群体为分析对象,可以对小城镇的整体形态、小城镇与区域的关系有更深入、更全面的了解。从区域整体出发,能对小城镇作更有效的把握。着眼于群体,可以避免分析单个小城镇可能得出的结论的片面性;立足于区域,保持了小城镇与周围环境关系的密切性。

区域小城镇群体所分析的区域概念,最微观、最基础的独立单元应是一个县的县域范围。在我国,县域有其非常特殊的地位。它是宏观与微观间的中观层次,是一个相对完整、相对独立的区域。从小城镇的角度考察,县域范围内一般拥有几十个小城镇,县区域小城镇的等级层次齐全,自成体系,具备了作为区域分析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区域经济水平与小城镇发育程度

 

通过对不同的地区和小城镇的具体分析,我们发现,区域经济水平与小城镇的发育程度呈正方向增减趋势,即区域经济越发达,小城镇也越繁荣;反之,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小城镇发育水平也就越低。以江苏为例,苏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小城镇也越繁荣;苏北经济水平越低,小城镇刚刚在复苏。位于苏南地区的吴江县,1986年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劳均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平方公里生产工农业总产值、人均财政收入分别是3 819元、5 233万元、257万元、187元。该县共有23个小城镇,小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地29%,小城镇生产的社会总产值总和达110 351万元,小城镇镇区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工业固定资产原值18 977万元。而位于江苏北部的沛县,1986年人均工农业总产值、劳均工农业总产值、平均每平方公里生产工农业总产值、人均财政收入分别为775元、1 075元、24万元、32元。该县共有26个小城镇,小城镇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20%,小城镇生产的社会总产值44 913万元,小城镇镇区平均每平方公里拥有工业固定资产原值259万元。根据统计分析,小城镇镇区人口、镇的社会总产值与所在县域工农业总产值之间有很强的相关性,其皮尔逊相关系数分别为r=O.844,r=0.997。以上分析与我们对实际情况的定性认识所得出结论是完全一致的。需要指出的是,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与小城镇经济、人口总量之间关系密切,而与小城镇的密度并无必然联系。由于现有小城镇的数量和布局奠定于解放后的人民公社体制,而公社的行政地域范围有大有小,并不必然反映地区经济发展的程度。

小城镇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程度的正比关系,揭示了小城镇与地区经济的相互依存性。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小城镇经济实际上构成了地区经济的主体。由此可以得出两点结论:(一)地区经济增长到一定阶段后,发展中心将转向各类城镇实体;(二)强化小城镇与所在区域的内部联系,既是小城镇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振兴地区经济的重要途径。

 

二、区域小城镇的同构性特征

 

   我们通过对同一地区小城镇群体的综合分析和对不同地区小城镇的比较分析发现,位于同一区域内的小城镇群体,其经济结构的同构性比较突出。苏南地区的小城镇多为工业型,且工业的部门结构主要是机械工业、纺织工业、化学工业和冶金工业。浙南温州地区的多数小城镇,则主要起着集聚、推销、中转个体家庭的产品,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料的作用,流通功能特别发达。在一些地区,不仅小城镇群体表现出同结构性特征,而且小城镇产业与附近中心城市的结构也十分相似,请见下页表:(表略)

     从上表可见,江阴市小城镇和无锡市市区工业都以纺织、机械、化学、冶金工业为主,这四个部门的工业产值比重分别占到工业总产值的84.63%和87.65%,且比重的排列次序基本相同。

   区域小城镇群体的同构性已经成为区域经济模式的重要内容。同一区域内小城镇的形态表现为相似性,这是区域自然资源、社会经济资源大体相同而导致的结果。区域小城镇群体形态的相似性,仍将成为小城镇发展中的一大基本特点,小城镇总是以区域群体形态相同的面貌而出现的。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经济资源差别较大,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城镇实力的壮大,具有不同区域特征的经济发展模式会层出不穷,不同区域小城镇的发展模式也会不断涌现。多种模式并存,各种模式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是经济社会运动的总体特征。

   区域小城镇形态的相似性,客观上是为我们从区域范围来合理布置生产力,调节小城镇行为,保持小城镇与地区发展的一致性提供了非常有利的条件。从区域基本情况出发,寻找小城镇与区域的内在联系,立足于区域整体,统筹安排,通盘考虑,确定地区小城镇发展的目标模式,是小城镇发展减少盲目性的有效措施。

目前在地区小城镇形态雷同化中,也有着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是小城镇个体的过分相似和小城镇与中心城市的面貌完全一致。这说明了地域小城镇之间、小城镇与中心城市之间还没有形成适当的分工和协作,区域城镇网络的有机体还在形成之中。我们认为,同一区域范围内的小城镇,从总体上来说,应具有比较多的一致性,这是地区发展总格局的规定。但同城镇之间应有必要的分工,应有更多的要素相互渗透,以形成地域整体上的优化结构。

 

三、区域小城镇的层次

  小城镇以县域为单位构成一个比较完善的层次结构。划分小城镇的层次可有行政层次、规模层次等。小城镇的行政层次主要有县级机构所在的县城镇,非县城的建制镇和没有镇建制的乡镇三个层次。规模层次又可分解为空间规模、人口规模、经济规模等。小城镇的空间规模差别较大,在江苏,大的镇占地十几平方公里,主要是县城,小的镇占地不到0.5平方公里。一般小城镇经济发达的地区,已有亿元、数亿元工业总产值的镇,而很多后进地区,几万元、数千元工业总产值的镇为数还不少。因此,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进行考察,小城镇规模的内部差别、相差的幅度都是比较大的,等级、层次是比较多的。由于人口规模比较综合地反映了小城镇的层次结构,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对区域小城镇人口规模的考察,得出一些结论。我们在江苏经济发达的苏南地区和经济较落后的苏北地区各选一个县(市)对这两个县(市)的小城镇人口规模层次,图像化后作比较分析。(见下图)(图略)

    从上图可以看出,位于苏南地区的江阴市的小城镇除了两端极少数镇外,大部分镇的规模次序大致形成一条斜率接近为1的直线。这说明江阴市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层次较多,而且分布接近于序列规模律,小城镇的等级体系较为完善。而苏北地区的沛县的小城镇人口规模不仅小于江阴市的小城镇,而且曲线宕跌幅度大,有好几段又显得过于平坦。这说明,沛县小城镇的规模层次较少,排列次序差,等级体系不够完善。通过对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的比较分析,可以认为,在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小城镇规模趋于多层次、分布系列化,层次与层次之间的差别缩小,这是小城镇体系趋于完善的重要标志。反之,在经济较落后的地区,小城镇的等级层次分布一般不够均匀,层次之间相差幅度较大。

   现有小城镇尽管层次较多,从综合的角度分析,可以划分为三个主要的层次:

   县城镇:县级机构所在地,一般有镇的行政建制。它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规模、内部结构、功能,明显不同于县域内的其他小城镇。县城镇是小城镇系列的最高层次。小城镇是一个经济变动体,位于这一变动体上最上层的县城镇,其中的一部分将发展变成为小城镇,甚至中等城市。

   中心镇:一个县少则2~3个,多则6~7个,是县城以下的,以3~5个乡域为主要集聚、服务范围的区域性中心小城镇。中心镇中有一部分为建制镇,也有一部分是还没有镇的行政建制的乡镇,其功能和规模介于县城镇和乡镇之间。

   乡镇:主要是乡政权所在地,基本上一乡一镇,在小城镇中数量最多,是小城镇的基础层次。乡镇是一个乡域的经济、文化、交通、社会活动中心。

将小城镇划分为县城镇、中心镇、乡镇三个不同的层次,是为了在小城镇的发展中实行分层指导,各有侧重的政策。例如,县城、中心镇应当成为县域非农产业最主要的集聚地,成为县域的中心、副中心。乡镇的产业活动要突出与农业的联系。

 

四、区域小城镇的布局

 

   小城镇的布局特点在不同的地区。往往有所不同,江南水乡的小城镇,一般沿河流分布,北方的小城镇,则主要就近于旱路交通大道。小城镇的密度,地区差别也很大,人口稠密、条件较好的地区,小城镇的密度较高,人口稀疏、商品经济还不发达的地区,小城镇的密度必然低。撇开地区差别,分析小城镇布局的一般规律,可主要看三个层次的镇在分布上的特点。

   县城镇:县城镇的布局主要受外部和内部两方面的制约。所谓外部,是指最接近县域的中心城市和邻近的县城;所谓内部,是指县域的基本特征。在此总前提下,地理环境、交通条件、历史原因都对县城的布局有不同的影响。

   县城与所在地区的中心城市,邻近县城首先有着距离关系。县城受中心城市的影响,距离越远,影响越小;但距离过近,县城同样难以发展起来。一般来说,中心城市与周围县城形成比较均匀的分布格局。苏、锡、常地区的三个中心城市和九个县城(包括县级市)大体上散布于整个区域。由于吴江县过分接近苏州市(仅相距16公里),因此,吴江县城的发展就受到苏州市的制约,形成苏州市的卫星镇。在苏北的南通、盐城、淮阴三市广大的平原上,20多个县城间的距离大致都在25-50公里之间。

   县城的布局受到县域因素的影响,重要体现在地理、交通和历史三方面。地理因素主要反映在河流、地形,地理因素又往往是与交通相联系的,县城一般在县域内的主要河道,且比较平坦的地方进行布局,这样有利于利用良好的交通条件与县域广大地区进行沟通。很多县城都坐落于县域主要河流的交汇点上,如江苏省的溧阳、宜兴、太仓、常熟、丹阳、高邮、兴化、宿迁、泗阳、阜宁等。现代交通公路兴起后,在一个县的范围内,一半以县城作为交通建设的重点,这就进一步强化了县城的交通中心地位。现在,县城一般是二、三条,三、四条公路的交叉点,是县域内交通最好的地点,县城是名副其实的县域外联内接的交通中心。

   中心镇:中心镇的布局主要决定于县域状况。中心镇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在县域范围内比较均匀地分布,江苏省的宿迁市,共有皂河、耿车、埠子、大新、来龙五个中心镇,以县城为中心,比较均匀地分布于县城的不同方向,各自成为以附近3~5个乡域为范围的小区域中心。特别要指出的是,中心镇是在长期经济运动中自然形成的,其中相当一部分目前仍是乡级镇就说明了这一点。中心镇的布局特点,正反映了中心镇是自发形成的这一客观事实,在县城镇、乡镇的基础上,客观上需要有一个中间层次的区域性中心点,以有利于经济、社会活动的进行。

   乡镇:乡镇在小城镇系列中数量最多,一般是一乡一镇,是农村最基层的中心,乡镇往往布局于乡域的中心。

不同层次小城镇的布局形成了一定的层次结构和网络体系,在一个县域范围内,县城镇、中心镇、乡镇构成了一个塔形结构。在布局上,中心、次中心、基层中心特点分明。从交通网络看,县城一般是全县的交通中心,起着联结县内外的作用,中心镇为县城联结乡镇的纽带,是县城以下的区域性交通中心,多为两条以上公路的交叉点,而乡镇一般是单线公路过境或为公路的终点。

 

五、小城镇与区域人口活动方式

 

   在我国,小城镇之所以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是由我国人口数量、人口结构的特殊性所决定的。作为经济活动体的小城镇的出现,既是人口活动的结果,又反过来影响人口的活动方式。小城镇的出现,使农村人口活动的层次、领域明显提高了,封闭的乡镇系统开始有了新的突破,小城镇开始成为了农村人口的基层活动中心。亿万农民进入小城镇,标志着我国农民自我改造进人到了一个新的阶段。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小城镇的区域特征反映在人口活动方式上,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因小城镇区域模式的不同,表现为人口活动方式的差别;二是因区域小城镇发育水平的差异,表现为人口活动量的不同。

   前者如,在苏南,劳动力主要在生产领域活动,劳动力的职业结构属典型的城市型,人口以向小城镇聚居为主。温州地区,在流通领域、第三产业活动的人较多,并又流通延伸,领域向生产领域延伸,也有不少人早已突破了小城镇的范围,进入到了更广阔的区域,甚至于活动范围遍布全国。在一些建筑之乡,则以“候鸟式”的人口活动为主。一般地,小城镇的区域特征越明显,地区人口活动方式也必有其特殊的表现形态。  

   后者是指在小城镇不同的发展阶段,地区人口活动方式有所不同。小城镇兴起之初,往往只能为劳动者提供生产场所,生活服务设施一时跟不上,以后逐步成为人口的生产、生活基地,使转移来的农村人口完全成为小城镇的固定居民。对劳动者的吸引范围,也经历了一个逐步扩大的过程。因此,在现阶段,我国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一般表现为劳动力转移在先,人口转移在后;劳动力的职业转移在先,地域迁移在后;就近转移在先,跨地域迁移在后。

   提出小城镇与地区人口活动方式之间的关系,根本目的不在于作这种客观的描述,而在于得出如下结论:以小城镇组织、调节地区人口的活动方式有着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行性。在当前,如下几方面显得极为重要:

   ——将小城镇建设成为农村人口活动的基层中心。小城镇的农村中心的地位,决定了它是农村人口活动的基层点。大量的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转移,使这一目标的实现有了现实基础。将农村人口活动的中心从自然村庄提高到镇这一层次,意义是多方面的。农民生活水平的上升,素质的提高,交往范围的扩大,精神文明建设都与此相关。为了达到这一目标,需要在发展中逐步规范小城镇的行为。小城镇要逐步健全生活服务设施,进一步开展产业活动,在此基础上,将条件具备的农村人口进镇,成为小城镇的永久居民。同时,农村的服务设施要以小城镇为重点展开,进一步强化小城镇为农村服务的功能。

   ——发挥小城镇计划地组织农村人口活动的作用。农村人口活动的区域性特征和群众性行为,要求对农村人口的活动进行恰当的组织。例如,农民建筑队、农民供销队伍的外出,需要小城镇加以组织、指导,提供服务。农村社会开放程度的提高,对农村人口的管理主要应放在小城镇。

——形成以小城镇为中心点的乡村居民体系。我国现存的农村居民点满地散落,毫无分布规则,在今天,这一局面严重妨碍了农业规模经营,农村现代化对乡村聚落点的基本要求应是形成以小城镇为中心的乡村居民点体系。具体的措施有:(一)吸引大量农村人口进镇定居,使小城镇成为农村人口的主要聚居地。。(二)指导乡村居民点的建设。利用农村的建房热,对农村居民点重新规划,形成以小城镇为中心,以几个大村环绕的镇——村群落布局结构。这样的居民点体系,社会设施的建设比较节俭,内外交流比较方便,又符合相当长时期内农村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这是农村居民点体系的基本发展方向。

 

六、区域小城镇网络体系的建设

 

   我们把注意力放在区域小城镇群体上,其根本的原因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即小城镇的实践进展已经和将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从单个小城镇入手,并不能起到提纲挈领的效果,只有致力于区域小城镇网络体系的建设,才是规范小城镇行为的根本目标。

   从小城镇的实践来看,如下问题比较突出:(一)浪费耕地。(二)投资分散化。直接后果是:规模效益低,扩散污染,基础设施水平扩大,产业和人口聚居点质量低、无限制分散,加剧了土地问题。(三)各个层次、类型不分主次、轻重地齐头并进。(四)结构雷同化。小城镇各自成为一个独立体,在区域整体上,没有形成优化结构。

   小城镇发展中出现的这些问题,迫切需要我们予以足够的重视和认真解决,弄得不好,将会造成战略性的失误。我认为,只有从区域整体角度人手,才能使这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一)区域有机体。现阶段的小城镇建设,至多只是着眼于单个小城镇的完善,还没有把思路转到从区域整体发展的高度来建设小城镇。只强调小城镇单个体的发展,即使是小城镇个体设计得精心完善,区域小城镇体系也往往十分零乱,更何况离开了区域整体布局,单个小城镇的建设无法科学化、合理化。因此,需要将思路倒过来,首先制定好区域发展的总体规划,其次根据区域总体发展的要求,确定各个具体小城镇的发展目标。这两个方面在时间序列上,是先后次序的关系,在难度上,前者远大于后者。区域网络体系的建设,就是要将区域整体作为一个有机体来对待,在这个有机体内,统筹安排生产力布局,人类聚居,社会服务体系的位置,交通网络体系的建设,小城镇的发展。根据这样一个区域有机体的设想,我们在衡量小城镇建设时,不应把主要目光放在小城镇与小城镇之间的横向比较上,而是主要衡量区域的整体效能,各个小城镇与区域整体发展是否一致。

   (二)县域规划。从必然性、现实性上考察,当前区域小城镇网络体系建设的重点是县域规划、县域整体发展。县域规划的主要内容是产业类型的选择、产业配置、小城镇发展目标,投资的高效化、基础设施的最有效利用等等。县域规划的目标是形成县域经济、社会的良性运行和最优化组合。我认为,制订好县域规划还比较容易,要将县域规划落实到实处则比较难。目前最为困难的是,如何将小城镇个体内在的强大发展动力纳入宏观上受指导的有目标的发展中去。譬如,农民考虑到自身的切身利益,一股劲地在乡、村、甚至是组的行政地域范围内发展农村工业,由此导致农村工业遍地开花,侵占大量耕地,投资无限分散化的恶果。又譬如,在很多地方,农民将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的小块土地作为永久的保险基地,形成“家家小而全,人人农副工”的格局,妨碍了农业大规模商品生产的进程,制约了乡镇工业的迅速提高。为使县域规划能够付之实践,为使小城镇建设能健康地发展,需要采取“软硬兼施”的战略,所谓“硬”,即对占有土地、防止污染等制订一些行政的法律、法令,进行行政性的有力干预。所谓“软”,即运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调节手段,对小城镇进行有效的引导。例如,为了促进乡镇企业突破行政地域范围进行布局,可以制订有所区别的税收制度。为了重点建设县城镇和县域中心镇,削弱乡镇、乡镇以下的村镇的发展,可以在用地、税收、贷款等方面分别采取放松和抽紧的政策。县以上机构进行项目布局时应放在重点建设的镇上。国家、集体投资建设交通、教育、卫生、商业网点时,突出重点镇。总之,要运用一切调节杠杆,将发展小城镇这件大事纳入健康运行的轨道,无方向、无目标的发展,将会贻害无穷。

   (三)小城镇的重点发展战略。从区域整体发展的要求出发,必须要突破镇、乡、村依据各自的力量,囿于自己的行政地域范围封闭式发展的传统模式,而应实行有轻重缓急、主次之分的重点发展战略,才能形成区域多层次、开放式的小城镇网络结构体系。当然,在不同的地区,同一地区的不同发展阶段,小城镇发展的重点也许有所不同。从全局来说,当前小城镇发展的重点应放在县城镇和中心镇上。从县城镇和中心镇的现状以及发展看,它们一般拥有周围10~20万的人口,100~200平方公里的土地,今后一二十年内,如果农村中有一半左右的人口进入小城镇,则这两类镇可以形成5~10万人口的城镇型居民点,比之只相当于2~4万服务人口的乡镇,至多只能形成两万人口的居民点更具有代表性和优越性。考察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实际的运作过程,这两类镇完全能够担当带动县区域起飞的重任。分析我国乡村社会的内部系统,也完全具备构造县城镇、中心镇成长的足够动力。江苏省太仓县,在全县24个小城镇中,重点发展县城(城厢镇)和浏河镇、沙溪镇,效果较好。现在,在一些发达地区,行政村一级的工业膨胀,江苏省从1979年到1986年,镇乡级集体工业产值年增长率为21.5%,而村级工业产值年增长率达31.9%,且增长之势仍在加剧,苏南地区更是突出。村级工业在本村范围内的超速增长,导致了大量小点密布的村镇的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更高层次的小城镇发展。对此,迫切需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抑制住无限分散的趋势,提炼出一批小城市来。在广大的经济还很落后的地区,农村社会内部的力量有限,更不应该遍地布局,使得本来就不足的建设动力进而分散,宜选择地理位置适中、交通便捷的镇作为重点发展的对象,紧缩分散的基层点的扩展。

以县城镇、中心镇作为小城镇发展的战略重点,吸引广大的乡镇、村、户的力量向这些镇转移,建设起一批规模实力较大、质量较高的小城市、中心镇,这对完善区域经济社会的网络体系和推动区域经济的较快发展都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原载于《社会学研究》199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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