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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有贵:对人民公社的评价不能偏废
发布时间: 2017-03-24    作者:郑有贵    来源:北京党史 2016-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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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废除人民公社”说起 

  摘要:"废除人民公社"不是预设好的改革目标,而是事后概括。人民公社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是极具特定功能性的组织。它服务于国家工业化战略的实施,并在农业养育工业政策体系下推进农业和农村建设。不能因为历史条件变化后人民公社体制被废除,而对其历史作用完全否定。对于"废除人民公社"的认识应当还原到历史的本来。废除的是具体的体制,即不适应农业生产特点的、生产力水平较低情况下的单一集体统一经营和政社合一体制。其实质是在农村组织体系上对计划经济体制的先行废除,而不是对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积累促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社区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实现机制的废除。回到历史地、辩证地认识人民公社及"废除人民公社"的思维,有助于全面理解农业"两个飞跃"论断,在实践中更好地探索完善农业"两个飞跃"的实现形式。 

  全文见附件 

  1. 对人民公社的评价不能偏废_从_废除人民公社_说起_郑有贵.pdf
  1. “人民公社”及子概念若干问题刍议
  2. 人民公社时期生产队差异与农户收入:基于分层线性模型分析
  3. 人民公社时期农户劳动报酬与劳动激励再探讨
  4. 人民公社时期农户劳动报酬实物化及其影响
  5. 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的“特殊”工分
  6. 人民公社宏观史研究的学术史分析
  7. 一九六一年广州中央工作会议述论
  8. 1949年以来中国国家与乡村社会关系之逻辑演变
  9. 1958-1959年毛泽东纠“左”的努力
  10. 人民公社化时期农村公共食堂的兴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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