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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初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历史考察
发布时间: 2016-10-20    作者:尚长风    来源:国史网 2016-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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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集团购买力主要指机关、团体、部队、企业和事业单位使用公款在市场上购买集体消费的非生产性商品的资金。从根本上说,我国社会集团购买力是为了保证各社会集团正常行使职能,但过高的社会集团购买力会占用过多的社会资源,不仅损害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招致群众不满。所以中国自古就有“成于俭,败于奢”的格言。 

  20世纪60年代初,为尽快恢复经济,中共中央对经济进行大幅度调整,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是调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1960年8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第一次以中央文件的形式专门提出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此后,直到196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5年就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发出指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被摆到前所未有的重要位置。回顾60年代初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这一时期党的经济调整和作风建设工作,对于当前和今后控制行政经费及“三公”支出,促进党风、政风建设都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历史背景 

  20世纪60年代初,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国在财政、市场和人民生活等方面出现了极端困难的局面。与此同时,社会集团购买力却一度恶性膨胀。 

  (一)财政出现赤字,市场短缺加剧,人民生活困难 

  一方面由于“大跃进”时期经济工作中存在急躁冒进、片面追求高速度的错误思想,许多地方和部门盲目扩大生产规模,致使产品积压,企业亏损严重。特别是以“大炼钢铁”为代表的基本建设投资数额巨大,有效产出却很低。这些损失最终都要由国家财政来负担,致使财政开支迅猛增加。1957年国家财政支出为304.2亿元,1958~1960年分别增加到409.4亿元、552.9亿元和654.1亿元。与此同时,国家财政收入却没有相应增加,造成了巨额财政赤字。据统计,1958~1960年的财政赤字分别为21.8亿元、65.8亿元、81.8亿元。3年积累的财政赤字总额达到169.4亿元,相当于1961年国家财政收入的47.6%。[2] 

  另一方面,市场供应短缺加剧,人民生活困难。由于财政入不敷出,银行不得不增发钞票。1961年,全国市场货币年均流通量比1957年增加一倍多,但同期工农业总产值的增长远远没有跟上货币的增量,社会购买力同商品供应量的差额在1960年达到74.8亿元,1961年仍有26.9亿元,[3]这一情况造成的最大恶果就是通货膨胀。1961年上半年,全国零售物价比上年同期上涨了20%以上,群众意见很大。[4]特别是由于农业、轻工业大幅度减产,1960年与1957年的人均消费量相比,粮食由203.06公斤降到163.62公斤,下降了19.4%;猪肉下降了69.9%;食用油下降了23%;棉布由8米下降至不足7米。这些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从未有过的低水平。[5] 

  总之,由于市场供应不足,广大人民群众消费水平大大降低,生活极为艰难。 

  (二)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快速膨胀及其影响 

  当国民经济面临严重困难之际,社会集团购买力却在迅猛增长。社会集团购买力逆势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受“大跃进”浮夸风影响,一些干部过分乐观,仍误以为“经济兴隆,财源茂盛”,热衷于铺摊子,致使投资快速增长,机构膨胀,带动社会集团消费增长;第二,“大跃进”时期,经济管理混乱,财政纪律松弛,一些地方和部门借机挤占国家资金用于集团消费;第三,极少数干部缺乏自我约束,把国家资财用于图享受、摆阔气、讲排场,更加剧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增长。 

  据统计,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社会集团消费额年均约为42.3亿元,而1958~1960年分别猛增至约56.0亿元、68.5亿元和81.8亿元。1960年的社会集团消费额不仅超过以往任何一年,而且也是1952~1970年这19年中最多的一年。同时,社会集团消费额的增长幅度大大超过居民消费额的增长幅度。1960年是大灾之年,而该年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13.7%,是计划经济时期最高的一年。[6] 

  迅速膨胀的社会集团购买力造成了三个主要恶果:第一,在市场上与人民群众争购商品,挤压人民群众的消费,加剧人民生活的困难;第二,增加财政开支,加重财政困难,加剧通货膨胀;第三,助长奢侈浪费的不良作风,败坏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在上述情况下,为稳定财政和市场局面、改善人民生活、端正党风,中央决定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 

  二、主要措施 

  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膨胀有着长期的多重因素,为了使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在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成效,中央多措并举开展这一工作。 

  (一)进行思想动员 

  为了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必要性,党和政府加强了思想动员工作。 

  1.讲清形势 

  由于“大跃进”浮夸气氛的影响,当经济困难发生时,一些干部仍然陷在“一天等于20年”的“快速发展”的迷雾中,对于困难的长期性、全局性和严重性了解不多,认为困难只是局部的,在集团消费方面不加约束。针对这一情况,1959年6月1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购买力和在群众中解释当前经济情况的紧急指示》,向全国人民坦陈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特别是货币流通量过大及市场处于“不正常的紧张状态”等。指示提出了若干解决办法,其中第一条就是“坚决压缩公用开支,紧缩集团购买力”。[7] 

  尽管这一指示开启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进程,但1959年中期以后,全国开展了“反右倾”运动,1959年年底至1960年上半年,全国范围形成了新的“跃进”高潮。在此过程中,许多干部盲目乐观,认为“国民经济大跃进,工农业生产大发展,财政没有问题,钱多得很”。各种“大办”一拥而上,如大办钢铁,大办粮食,大办县、社工业,大办水利。同时,铺张浪费和享乐之风有所抬头。这些都助长了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膨胀势头。1960年4~7月,河北省的社会集团购买力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67%,8月又比7月增长了8.91%。[8] 

  1960年下半年以后,经济困难的局面进一步显现,社会集团购买力快速膨胀的情况进一步引起了中央的重视。继1960年8月5日《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下发后,9月27日,中央再次批转报告指出,连续两年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轻工业原料供应不足,影响财政收入。7月、8月财政收入连续下降,而且下降的幅度相当大,同时还存在市场货源的增长赶不上购买力增长的问题。为此,中央要加强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为压缩集团购买力把关。行政、事业和企业管理费用的开支标准,凡是可以降低的应即降低下来。(《中央批转财政部党组〈关于1~8月份国家预算执行情况和在财政工作中执行中央增产节约指示的报告(1960年9月27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0年7月~9月)》。) 

  为增强广大干部的自觉性,中央相继批发了一系列文件通报严峻形势,各地在接到中央文件以后迅速传达、学习,干部群众逐步意识到情况的严重性,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打下了思想基础。 

  2.领导以身作则 

  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意味着各部门要过“紧日子”,甚至“苦日子”,一部分干部难免有抵触情绪。在这种情况下,领导机关和领导人能否率先垂范,关系到思想动员工作能否真正见效。正如孔子所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中共中央充分认识到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1959年8月,中共中央指出:“国家机关应该首先作模范,克勤克俭,节减一切可以节减的开支。”[7](p.520)周恩来身体力行,认真贯彻这一方针。1960年10月,青海省给中央送来5万斤鱼,周恩来对此提出了严厉批评。他说:“青海送中央五万斤鱼,简直胡闹……全国从今以后,不许送中央一针一线一条鱼,要做全面通报,严格禁止。”随后,周恩来指定习仲勋等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不准请客送礼和停止新建招待所的通知》,规定一切单位都不准向任何单位和个人赠送礼物,也不准借用任何名义变相送礼。[9] 

  在实际工作中,中央国家机关带头压缩集团购买力。当时党政机关机构臃肿、重叠现象大量存在,这是社会集团购买力膨胀的重要因素。有鉴于此,中央国家机关带头精简。截止到1961年6月,中央国家机关已精简了8万人,占原有职工总数24万人的33%。毛泽东对中央国家机关率先精简表示满意,并批示在此基础上再精简4万人,使所减人数达到原有人数的一半。同时,要求各省市自治区、各专区、各县仿照执行,裁减冗员。[10] 

  1962年2月,在全面检查中央国家机关集团购买力情况的基础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了关于中央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的意见,就中央机关压缩集团购买力的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的部署。3月,国务院将这一意见批转各中央国家机关,要求中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发扬延安时期的作风,克勤克俭,艰苦奋斗,把勤俭建国、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坚持贯彻下去。[11] 

  中央领导人和中央国家机关以身作则,率先过“紧日子”,带头压缩集团购买力,成为最有效的思想动员,有力地促进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压缩范围和压缩指标 

  为推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开展,党和政府明确压缩范围,同时制定具体的压缩指标作为硬任务,力求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迅速取得成效。 

  1.明确压缩范围 

  根据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组成,中央规定了具体的压缩范围,主要包括紧缩办公杂费、停建楼堂馆所等。 

  第一,紧缩办公杂费。办公杂费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主要组成部分。1960年8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要求大力节约办公杂费、业务经费、设备用具购置费,同时要大力节约会议费和招待费,坚决制止请客送礼和其他铺张浪费行为。(《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0年8月5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0年7月~9月)》。) 

  为增强相关工作的可操作性,中央决定进一步明确限制集团消费的内容。1961年1月23日,中央提出:所有单位一律停止非生产性购置,企业单位要自行核减有关支出。各单位在今后1年内,一律不得购买沙发、地毯、桌椅、轿车等非生产性设备用品,一律停止房屋的油饰和非急需的修缮。除了企业生产中必需的布匹以外,一律不要购买公用布。所有单位的招待开支,必须严格控制。除了经外事部门批准招待外宾的以外,一律禁止请客送礼。(《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1961年1月2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1年1月~3月)》。) 

  为了进一步减少财政开支,缓解市场供应紧张问题,1962年,党和政府决定扩大限制集团购买物品的目录。1962年3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紧急规定》下发,紧急规定要求各单位在今后3年内,一律不许购买家具和非生产性设备。全国各级(中央、省、地、县四级)招待部门库存备用的高级物品(如山珍海味、土特产等),从通知到达之日起,一律冻结。这个紧急规定奠定了此后3年的“基调”,即一律不许购买家具和各种非生产性设备,更不许购买摩托车、汽车、电视机等高级物品。紧急规定还对压缩差旅费、会议费,减少报刊、办公用纸做出了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节约的紧急规定(1962年3月14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2年1月~3月)》。)1963年、1964年,国务院继续发出相关通知,重申上述规定。中央还强调,对于禁止购买的物品,任何单位不得以“自料加工”或“以物易物”的方式取得。 

  当时,中央规定禁止购买的一部分物资,如录音机、扬声器等出现了严重积压,有些还受潮霉变。针对这一情况,考虑到这些物资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工作,为避免浪费,中央决定允许有关单位在当年批准的集团购买指标内,购买此类产品,如指标内购买有困难,则允许报经县级以上财政机关批准,解冻一部分本单位的银行冻结存款。(《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处理库存的扩大机、录音机等商品的报告(1963年5月27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商业、物价、粮食、外贸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3年4月~6月)》。) 

  第二,停建楼堂馆所。楼堂馆所建设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跃进”运动时期,少数干部贪图享受的不良风气有所滋长,饭店、宾馆的修建呈现数量多、标准高的倾向。楼堂馆所的建设耗费大量资金,极大地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同时,楼堂馆所一般都是区域性地标建筑,这类建筑的兴建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关系,政治影响极为恶劣。 

  为此,1960年9月,周恩来指出,楼堂馆所坚决停建,无论如何不要搞。[12]11月,中央做出决定:从中央到人民公社除必要的宿舍外,在今后7年内一律不准新建招待所和其他非生产性建设。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新建招待所,应报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现有招待所也必须精简人员和设备,提高使用效率。[13] 

  鉴于一些单位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仍在兴建楼堂馆所,1961年8月,国务院发出通知,强调此类行为严重脱离人民群众,引起群众不满,再次重申今后7年内一律不准进行办公楼、大礼堂、宾馆、招待所等非生产性建设。凡是已经备料而尚未施工的,一律不准进行施工,并将储备的建筑材料如数缴回国家主管部门;已经施工的,不论工程进度如何,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已经完工的招待所、宾馆,不准购置设备和铺垫。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拒付一切行政建房的拨款。[14] 

  经过上述一系列工作,“大跃进”运动中兴起的大建楼堂馆所的势头得到抑制。 

  2.制定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 

  为明确目标,保证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计划的实现,中共中央制定了硬性的压缩指标。早在1959年6月,鉴于财政和市场的紧张状况,中共中央就发出指示,要求把社会集团购买力减缩到一般不超过1958年的水平,从1959年6月起到年底的7个月,要求至少节约8亿元。[7](pp.376~377) 

  1960年,经济困难持续加剧,特别是财政入不敷出问题突出。为此,当年8月,中共中央提出全国一切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在今后5个月内,要压缩公用经费中商品性支出部分的20%左右。依此比例计算,全国共应压缩5亿元。(《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0年8月5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0年7月~9月)》。) 

  1961年下半年起,经济调整力度继续加大。各单位在精简人员、裁并机构和调整生产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从而为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提供了可能性。国务院决定将1961年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标调整为压缩40亿元,即比上年压缩50%。[14]1962年以后,经济调整工作进一步深入。1962年3月31日,国务院决定把1962年的社会集团购买力压缩到37亿元以内,并且强调“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1962年3月31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2年1月~3月)》。) 

  为落实上述压缩指标,党和政府采取了层层分解指标、层层安排落实的办法。一般是中央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以此类推,中央安排的指标被逐级分配到各基层单位。中央还规定,所有的单位只能在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范围内按照一定程序进行消费,在指标没有分配下达以前,一律不许购买物品。 

  (三)资金控制 

  为保证紧缩购买力的措施及时收到实效,中央采取了釜底抽薪之策,即在资金方面进行严格控制。 

  1.预扣经费 

  由于社会集团购买力主要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为保证压缩指标的实现,中央决定,各单位应当压缩的支出,由财政部门在拨付经费时预先扣除。1959年6月,中央决定从当月起3个月内,除特殊情况以外,暂时停止拨发社会集团购买力方面的行政经费。[7](p.376) 

  实践证明,预扣经费的办法行之有效。中央决定将这一措施常态化。1960年8月,中共中央要求,“各单位应当节约的支出,要由财政部门在拨付经费时预先扣除”。(《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0年8月5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0年7月~9月)》。)1961年1月,中央决定扩大预扣经费的范围,要求国家财政部门对所有机关、部队和事业单位拨付经费的时候,事先扣除一部分办公费、设备购置费和大部分房屋修缮费。中央特别提出,各企业单位应当在编制财务计划时,自行扣除各种非生产性购置费,扣除非急需的房屋修缮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1961年1月2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1年1月~3月)》。) 

  各地认真按照中央指示精神预扣相关资金。例如,1961年,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在给各机关、事业单位安排年度经费预算时,按省分配的控购指标预扣33%,采取“定额核算、总额包干、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措施,当年1~5月,全市社会集团购买力实际开支495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9.7%。[15] 

  预扣经费,有力地保障了压缩指标的实现,对于抑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膨胀起到了重要作用。 

  2.冻结社会集团银行存款 

  当时,在财政、市场极端紧张的情况下,由于“大跃进”运动带来的经济管理方面的混乱,许多单位在银行有大量存款,其中一部分存款的来源不合理(如挪用国家资金、通过“一平二调”占用基层单位的资金等),这些资金大量被用于集团消费。 

  有鉴于此,国家采取了冻结银行存款这一特殊措施。196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出指示,决定从1960年12月25日起,对截止到当天的各单位的银行存款(不包括工资、伙食费、救灾费等)予以冻结。同时,立即对各单位被冻结存款的资金来源和用途进行清理,并规定:第一,凡是资金来源合乎规定的,承认存款单位的所有权,但是,为了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明年夏收以前(1961年6月30日以前)原则上不得动用;第二,凡是资金来源不合乎规定的,如化大公为小公、化预算内收入为预算外收入、“一平二调”等,一律缴回。属于财政的缴回财政;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的归还银行;“一平二调”的款项按照中央十二条政策退还。[16] 

  据统计,1961年年底以前共冻结资金78亿多元,中央规定这笔资金只准用于归还1961年以前的欠账(即缴回财政,弥补历年财政赤字),不许用作新的开支。(《国务院财贸办公室关于1963年财政、信贷、外汇、市场平衡问题向中央汇报的提纲(1962年12月20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商业、物价、粮食、外贸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3年1月~3月)》。)鉴于冻结社会集团银行存款对于稳定财政和市场形势效果明显,1962年4月,中央决定继续冻结各单位1960年和1961年存款。同时,冻结地方财政历年结余存款以及一切预算外资金结余存款。(《国务院关于继续冻结各单位1960年存款和冻结各单位1961年存款的通知(1962年4月17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2年4月~6月)》。) 

  冻结单位存款是在当时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采取的非常举措,对于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3.控制企业成本 

  当时,企业是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主力军。工矿企业的社会集团购买力占整个社会集团购买力的60%左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1961年1月2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1年1月~3月)》。)另外,由于企业在经营中涉及大量的资金、物资和人力,而且过程复杂,许多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借机把各种集团购买力打入生产或流通成本。所以,企业的社会集团购买力具有很大的隐蔽性。 

  因此,国家把降低企业成本作为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重点。1961年2月,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加强国营企业成本管理工作的联合通知》,强调要缩减企业公用经费开支,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制订所属企业的行政管理费和车间经费管理办法。企业必须根据规定编制费用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办公、差旅、会议等费用,应当按照当地国家行政机关的开支标准执行,不能超过。一切不属于生产成本开支的费用,严禁挤入生产成本和商品流通费用。[16](pp.367, 368)为减少企业的非生产性开支,国家要求,厂矿里脱产、半脱产或变相脱产的文工团、体育队一律取消。[17] 

  针对不少企业挪用利润留成用于扩大集团购买力,甚至一些行政部门也抽调所属企业的收入用于行政建房、请客送礼等集团消费,国家降低了企业利润留成比例。这一比例由1961年平均占国营企业利润收入的13.2%左右降低到1962年的6.9%。(《财政部党组关于调低企业利润留成比例,加强企业利润留成资金管理的报告(1961年1月2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1年1月~3月)》。) 

  当时,许多企业通过挪用流动资金、乱摊成本和截留利润等手段挤占国家资金,致使流动资金占用过多。这些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被用于集团消费。据财政部估计,1961年年底,工业企业占用资金352亿元,每百元产值占用的资金由往年正常情况下的20元左右增加到41元。(《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基本建设单位清理和核定流动资金问题的报告(1962年3月26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2年1月~3月)》。)为此,国家开展了核定企业流动资金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1962年,全国工业企业占有的流动资金总额比1960年减少60多亿元。[18] 

  通过上述工作,1962~1965年,工业企业可比产品成本逐年下降,为大幅度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 

  4.清理“小金库” 

  20世纪60年代初,不少单位通过侵占国家收入、乱收费等非法手段形成“小金库”(又称“小家当”、“小钱柜”)。“小金库”具有分散性和自主性的特点,逃避了国家财政的监管。“小金库”中有相当一部分被用于集团消费,冲击市场供应,而且造成大量资金的浪费,败坏社会风气。如湖北省襄阳、荆州、宜昌、恩施、孝感5个专区共61个县、市,每个县、市都有“小金库”。从1960年到1962年,这5个专区的“小金库”资金总额达1.3亿多元。孝感专区的“小金库”用于计划外基建和购置的有139.9万元,用于请客送礼、干部福利补贴的达62.1万元。为堵塞这一漏洞,中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严肃对待“小金库”问题,必须对其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检查,强调这一工作不仅是一个财政和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彻底清理“小家当”整饬财经纪律——中央批转湖北、河北的两个文件(1963年8月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商业、物价、粮食、外贸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3年7月~9月)》。) 

  根据中央指示,各地进行了清查“小金库”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例如,截止到1964年4月末,黑龙江省清查了5856个单位(占应清查单位的78%),发现3342个单位有“小钱柜”,占清查单位的57%,查出“小钱柜”资金总额为5326万元,除1772万元银行存款外,其余均已被非法占用或花掉了。黑龙江省将“小钱柜”的现金和银行存款一律收缴到省,纳入国家计划,统一安排使用(已收缴钱款1300万元,占已查清“小钱柜”现款的80%)。(《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清理“小钱柜”工作情况的简报(1964年5月15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商业、物价、粮食、外贸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4年4月~6月)》。) 

  (四)健全相关制度 

  为推动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的有序开展并使之长效化,中央十分重视相关制度建设。1960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下发,指示强调要通过这次节约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动员,反对铺张浪费,建立长期的节约制度。(《中共中央关于大力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0年8月5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0年7月~9月)》。)在压缩集团购买力过程中,党和政府逐步建立、健全了一套相关制度。 

  1.完善节约制度 

  为规范开支、减少浪费,各地、各部门相继完善了有关差旅、会议和招待的标准,车辆购置,干部疗养,以及机构编制等方面的制度。 

  例如,针对中央国家机关过去由于缺乏定员定额管理制度,致使机构编制增加过多过快,几次精简都不彻底,存在着严重的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浪费现象。中央决定,今后中央国家机关不论行政或事业的机构编制都应该报送国务院批准,在未经批准之前不得增设机构、增加人员。对于各部门的业务、行政、服务和党团专职干部等各种人员的编制,也应该设定出适当的比例,以保证人员的使用更加合理。[19] 

  又如,当时不少地区对高级干部指定保健医院,实行保健医师、保健护士、保健病床的制度。这种制度增加了国家财政负担,容易促使干部养尊处优,脱离群众,造成干部特殊化,因此,国家将这一制度予以废除。[20] 

  2.严格供应和审批制度 

  为了杜绝某些单位自行采购以逃避管理的现象,1961年1月,中央决定,商业部门对主要的集团消费品实行计划管理、凭证定点供应的办法。凡属凭证供应的商品,各单位只能在本市指定的商店凭证购买,本市不能供应的某些商品由商业部门统一到外地采购,组织供应。各单位不得随意派采购人员自行到外地采购,更不准直接向生产单位订购。生产单位也不准直接接受消费单位的订货。商业部门应当指定一定的供应商店,负责供应各部门、各单位的需要。[17](pp.123~124) 

  为尽可能堵塞漏洞,防止一些单位购买限购物品,1962年3月,国务院要求对集团购买力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确属非买不可的物品,各单位必须按月编制购物计划,详细开列品种、数量、金额和理由,经本单位行政领导人签字,送所在市、县的财政局、科逐项审查批准。对于不报购物计划的财政部门不许拨款,银行不许付款。各单位非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一律不许派采购人员到外省、外市购买物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和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1962年3月31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2年1月~3月)》。) 

  3.加强监督制度 

  随着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大多数单位都能按照制度的要求认真执行,但仍有极少数单位试图逃避监管,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为此,中央加强了监督工作。 

  首先,发挥领导机关的监督作用。为了督促各单位严格压缩集团购买力,各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主管领导部门,加大力度检查所属单位执行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情况。对于坚决执行政策、节约成绩显著的,报请当地党委和人民委员会给予表扬;对于违反纪律的,不论是什么人、什么单位,一经发现即给予纪律处分。其次,从财政和银行方面进行监督和制约。中央要求,财政、银行部门必须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严格控制各项放款,加强对各项费用的监督。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上级批准的用款计划和开支标准,拨付款项;银行则通过现金管理和办理转账结算进行监督,用途不合理的有权停止支付。中央还增派了财政专管员和银行信贷员,以监督各部门认真执行有关制度。再次,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中央强调要走群众路线,指出:“只有把自上而下的控制同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结合起来,才能使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工作收到巨大的效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决定(1961年1月23日)》,国务院财贸办公室编:《有关财政、金融、贸易、粮食、轻工、纺织工作的中央文件汇编(1961年1月~3月)》。)具体办法是实行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反复向群众宣传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重大意义,依靠群众完善节约制度。各单位安排集团购买力支出计划和申报专项控制商品时,要征求群众意见,并定期公布集团购买力执行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4.制度的简化 

  当时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是在经济极端困难情况下开展的,党和政府的相关经验亦不足,因而出现了过度压缩及手续过于烦琐的情况,以致一些单位水电费等的支付都出现困难,影响了工作。 

  有鉴于此,1963年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1963年继续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通知》,适当简化了审批手续,规定各单位可以不再按月向当地财政部门编报购物计划,改为编报年度分季的集团购买力计划;各单位需要购买的某些物品,确因当地商店缺货,必须到外地购买的,可以不再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批准,改为由当地商业行政部门发给证明和携带本单位的购物证。[21] 

  随着市场商品供应状况的好转,从1965年10月起,国家对于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控制有所放松,凭证供应停止,但仍对10种高级消费品进行控制,未经主管部门和当地财贸部门批准,不准集团购买。[22] 

  上述制度建设对于规范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巩固已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作用。 

  三、成效和意义 

  经过努力,20世纪60年代初的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加上其他经济调整举措,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的全面好转。同时,当时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工作还密切了党群关系,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第一,节约国家财政开支,促进财政平衡。社会集团购买力1960年约有81.8亿元,1961年压缩为54亿元,1962年进一步压缩到43亿元。[16](p.430)1962年与1960年相比,社会集团购买力减少38.8亿元,相当于1962年国家财政总支出305.3亿元的12.7%。1962年,国家财政结束了自1958年以来的连续4年赤字,实现盈余8.3亿元。[2] 

  第二,实现市场平衡,改善人民生活。正如1963年8月李先念所指出的:“两年来,由于压缩了社会购买力,特别是压缩了集团购买力”,“1962年,实现了社会购买力同社会商品供应量之间的当年平衡”。[23]社会集团消费品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1958~1960年年均约为12.6%;1961~1965年年均约为8.7%,较“大跃进”运动期间下降了30.9%,也低于计划经济时期历年的平均水平。[6]社会集团消费份额的减少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 

  第三,遏制了极少数干部的铺张浪费和奢靡享乐之风,密切了党群关系,有利于在困难时期发扬艰苦奋斗的社会风气,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特别是有助于党和政府在工作出现重大失误以后,继续得到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最终克服困难。 

  此外,当时的一些具体措施,如明确限购物品名录、制定硬性的压缩指标、从资金上进行控制以及把企业作为重点压缩对象等,对当前压缩“三公”消费、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高效廉洁的服务型政府,也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参引文献] 

  [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版,第494 ~ 496页。 

  [2]《中国统计年鉴· 1983》,中国统计出版社1983年版,第445页。 

  [3]柳随年等编著:《六十年代国民经济调整的回顾》,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2年版,第141页。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中国工业五十年》第四部上卷,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358页。 

  [5]王丙乾:《中国财政60年回顾与思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第109页。 

  [6]财政部综合计划司编:《中国财政统计(1950~1991)》,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45页。 

  [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375、376页。 

  [8]《河北省委关于进一步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1960年9月19日)》,石家庄市档案馆:1-2-00309。 

  [9]《周恩来传》第4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572页。 

  [10]《各级机关应当坚决精简——中央转发习仲勋同志的报告和毛泽东同志的批示(1961年6月28日)》,石家庄市档案馆:1-2-00329。 

  [11]《国务院批转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机关进一步厉行节约的意见(1962年3月2日)》,石家庄市档案馆:3-1-289。 

  [12]《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中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352页。 

  [13]《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文献通典(1921年~2008年)》第2卷,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年版,第277页。 

  [1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和严格控制财政支出的通知(1961年8月17日)》,石家庄市档案馆:3-1-259。 

  [15]《哈尔滨市志·财政税务审计》,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279页。 

  [16]《当代中国财政》编辑部:《中国社会主义财政史参考资料1949~1985》,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0年版,第358页。 

  [17]《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173页。 

  [18]宋新中主编:《当代中国财政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年版,第306页。 

  [19]习仲勋:《关于中央各部门机构编制情况和精简意见的报告(1960年9月3日)》,石家庄市档案馆:1-2-00295。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中国工业五十年》第四部下卷,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1576页。 

  [21]《我国社会集团消费问题研究》课题组编:《中国社会集团消费概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58页。 

  [22]《当代中国商业》上,当代中国出版社、香港祖国出版社2009年版,第97页。 

  [23]《李先念传(1949~1992)》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第502页。 

  [责任编辑:杨文利] 

  [作者简介]尚长风,历史学博士,教授,合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30009。 

  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建国以来气象灾害与农业经济关系史研究》(05BJL050)、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新中国粮食进出口贸易的历史考察与经验研究》(JS2015HGXJ009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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