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成立以后,为推动我国林业建设和发展,党和政府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比如,在林业建设中明确党的领导地位,确立各级党委负责林业工作的管理体制,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造林,并大力培养林业人才;坚持护林造林育林,有计划地发展林业,并对木材资源进行更加合理的利用,同时不断提高我国林业科学技术水平;制定林业工作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山权林权归属,建立育林基金制度,等等。1966年,我国召开全国林业工作会议,对新中国成立后的林业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至此,我国开始摸索出来一条我们自己的发展林业的道路,而且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满足了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同时较好保障了人民生产生活,有效改善了自然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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