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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及其科学依据
发布时间: 2010-07-29    作者:冯金华    来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 201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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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初级阶段国情,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更进一步说明了坚持和完善这一基本经济制度的原则和方法,即“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这些论述深刻全面地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科学内涵,从根本上划清了它同私有化和单一公有制的界限,在实践中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包括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即第一,公有制为主体;第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两个方面的有机统一,完整地描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特征,说明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既不同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社会,也不同于过去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片面强调“一大二公三纯”的传统社会主义社会。

(一)公有制为主体

“公有制为主体”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最本质特征和最重要的基础,也是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与各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社会的根本区别所在。

公有制为主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这里,公有资产不仅包括国有企业的资产,而且包括集体企业的资产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还包括许多非企业型的公有资产。因此,公有资产占优势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有资产占优势,更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国有企业的资产占优势。一个近似反映公有资产地位的指标是每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不同所有制经济所占的比重。例如,2008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内资总额为157421.4亿元,其中,国有和集体部分为55002.2亿元,私营和个体部分为42766.4亿元,其他部分(包括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为59652.8,分别约占内资总额的35%2701038%。(注意:这里的“其他部分”中也包含了大量的公有经济成分。)

第二,就全国而言,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经济是公有化程度最高的公有制经济部分。这部分公有制经济必须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的作用。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即在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主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的比重减少一点,不会影响社会主义的性质。目前,我国中央企业80%以上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工业等领域。200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产值所占比重在石油天然气开采、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中分别为96.9%90.8%.在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中为75.5%,在煤炭开采和洗选、水的生产和供应中分别为63.3%66.80/0,在交通运输设备制造、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中分别为49.8%42%32.2%

在上述两个条件中,无论是公有资产占优势,还是国有经济起主导作用,说的都是全国,即是针对整个国民经济而言,并非意味着每一个地区和每一个行业都是如此。因此,必须从总体上来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则应当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允许各种所有制经济的比重有所不同。以经营性资产为例,近年来,浙江省的生产总值中个体和私营经济所占比重已经超过半数,但上海市却仍然是公有制经济占绝对优势:2008年上海市生产总值中,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为54.30/0(其中国有经济为47.3%),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为45.7%(其中私营和个体为22.8%)。

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中,主体的所有制通常只有一种,与主体所有制并存的其他所有制则可以有多种。在所有制结构中,主体所有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这种决定性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主体所有制的性质决定了社会形态的性质。一般来说,一个社会形态的性质主要地就是取决于在该社会形态中为主体的那种所有制的性质。实际上,人们正是通过主体所有制的不同来辨认不同的社会形态的。例如,奴隶社会的私有制、封建社会的私有制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分别决定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而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则决定了社会主义的性质。

其次,主体所有制的性质不仅决定了社会形态的性质,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同处一个社会形态之中的其他所有制的性质。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主义私有制是主体所有制,它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性质,同时,它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许多并存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其他所有制经济如国有企业的性质——这些国有企业尽管从形式上或表面上看是公有的,但实际上,却是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的,是为后者“拾遗补缺”的,是作为补充、修正和挽救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手段而出现的。如果不是为了弥补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性,资本主义国家也许根本就不会建立这些国有企业。只有在为资本主义私有制服务这个前提之下和在这个范围之内,这些国有企业才可能存在和得到发展。因此,在分析资本主义国家国有企业的性质时应当坚持两点论:既不因为它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而否认它具有公有的性质,也不因为它的公有性质而否认它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当然,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有一些公有的经济成分,不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如以劳动者联合为特征的工人合作制企业等。

在解释社会形态时,其他所有制也不是没有作用:它们与主体的所有制一起,可以说明一个社会形态具体的发展阶段。例如,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经历了自由竞争和政府干预两个重要的发展阶段。这两个发展阶段的区分并不是根据主体的所有制(主体所有制在这两个阶段都是一样的,即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而是根据其他的所有制,特别是根据其中的公有制经济成分。实际上,使政府干预的资本主义不同于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关键之处正是在于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基础上的公有制经济成分的发展。

(二)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不仅有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而且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还有各种各样的混合所有制经济;与此同时,占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和其他的非公有制经济也不是简单的“并存”在一起,而是要“共同发展”。

共同发展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微观层面的共同发展,即让不同所有制经济的资金、设备、技术、知识、人才等生产要素实行联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并在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发展中实现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共赢”;二是宏观层面的共同发展,即让不同所有制的企业,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混合所有制企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相互竞争,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共同发展意味着,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是“和谐”的,不存在根本的对立。无论是公有制经济,还是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都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因此,必须一方面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另一方面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总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特征,它说明,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完全不同于过去以单一公有制为基础的传统的社会主义。

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情况可由工业企业为例来说明。1998年至2008年,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的资产从74916.27亿元增加到188811.37亿元,增加了1.5倍以上,产值从33621.04亿元增加到143950.02亿元,增加了3.28倍以上,利润从525.14亿元增加到9063.59亿元,增加了16.25倍以上;私营工业企业的资产从1486.98亿元增加到75879.59亿元,增加了50倍以上,产值从2082.87亿元增加到136340.33亿元,增加了64.45倍以上,利润从67.25亿元增加到8302.06亿元,增加了122.45倍以上;外商投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的资产从21326.95亿元增加到112145.01亿元,增加了4.25倍以上,产值从16757.90亿元增加到149794.17亿元,增加了7.93倍以上,利润从418.61亿元增加到8242.63亿元,增加了18.69倍以上。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工业企业迅速发展的同时,私营工业企业和外资工业企业得到了更快的发展。这正好符合目前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要求。

多种所有制的并存并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独有的特征。除了最初的原始社会和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之外,每一个社会形态都同时并存多种所有制形式。例如,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除了以剥削为特征的私有制之外,还同时存在着以“平等占有、自己劳动和没有剥削”为特征的小私有制。正如马克思所说,小私有制“这种生产方式在奴隶制度、农奴制度以及其他从属关系中也是存在的”。

与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相比,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现象要更加丰富,也更加复杂。首先是私有经济。在当代资本主义国家中,大量存在的所谓“个人企业”大都属于这一范围。其中,一部分个人企业属于小私有制的范畴,另外一部分则属于大私有制的范畴。个人企业尽管规模一般都比较小,但在数量上却占据绝对优势。其次是混合经济。它体现在另外两种企业类型即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之中。其中,合伙企业通常是一些中小企业,在数量上也只占很少一部分,公司企业则是绝大多数大中企业所采取的形式。尽管在企业总数中,公司企业很少,但却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有着特别重要的地位。最后是公有经济。在资本主义国家中,公有经济主要是政府通过把财政资金转化为资本而形成的,其中,国有企业的数量不是很多,但同样非常重要——它们常常占据着经济的要害部门。例如,在美国的州和地方一级,自然垄断行业的国有化比较普遍,市政服务设施大多归州或市政府所有并经营。联邦政府经营的行业比较有限,主要限于邮政等领域。政府为了社会福利也举办一些公益事业,同时还会举办一些投资多、周期长、盈利小的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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