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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征兵中的警示教育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4    来源:求是理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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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加强兵役警示教育、强化公民依法服兵役意识,已成为征兵工作中现实紧迫、亟待研究解决的问题。从多年来的征兵实践看,要解决这一问题应重点把握以下三点:
  突出“三个讲清”。一是讲清当逃兵必受处罚。《兵役法》明确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也规定,违反兵役法规,逃离部队,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逃兵役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二是讲清当逃兵行为可耻。应征青年当兵服役、矢志报国,不仅是对祖国和人民的一种庄严承诺,更是个人品德修养的展现。不顾国家民族大义、拒服兵役当逃兵,既是诚信道德的缺失,也是自私丑劣本性的体现;既是个人的耻辱,也是家庭和亲人朋友的耻辱,历来都为社会所唾弃。三是讲清当逃兵危害终生。对拒绝、逃避兵役义务的公民,《兵役法》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或者升学。要引导广大青年认识到,当逃兵不仅会毁掉个人的形象声誉,也会给个人的学习进步和长远发展带来不良影响,造成个人现实利益的重大损失。
  坚持“三个抓住”。一是抓住适龄青年应征徘徊期。一些适龄青年对是否参加应征,往往存有犹豫。他们对参军入伍既有强烈的愿望,又因害怕自己难以适应军营环境或担忧入伍后的长远发展而犹豫不决。抓好这一时期的教育,对适龄青年最终的选择与取向将产生直接的影响。应以鼓励和发动为主,使之在去或不去的问题上,始终保持一个鲜明、坚决的态度。二是抓住新兵入伍前的兴奋期。经过严格的遴选和激烈的竞争,多数新兵会为自己即将入伍而感到庆幸和激动,会为即将步入神秘向往的军营而兴奋。此时,应在不挫伤其入伍积极性的同时,侧重于辩证性的宣传教育,适当灌输一些部队生活艰苦、管理严格等具有“冷却”作用的内容,引导他们提前做好应对部队艰苦严格环境的心理准备,防止到部队后因理想与现实存有差距而失落,影响思想稳定性和服役积极性。三是抓住新兵入伍后的适应期。新兵入伍后,由自由散漫的社会青年转变为雷厉风行的军人,需要一段时间的摔打磨炼,有一个逐渐适应的过程。一些意志脆弱、怕苦怕累的新兵便会打“退堂鼓”、萌生“退意”。应抓住这一关键时节的教育,晓之以利害,权衡其逃留得失,通过耐心的说服教育、及时有效的补漏疏导和不断地抚慰激励,固牢其扎根部队、安心服役的思想根基。
  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宣传造势。充分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服役和逃避兵役的正反典型,宣传惩处思想退兵的典型案例,特别注意加强对典型案例宣传的精心策划,充分扩大其社会影响的辐射效应,警示和震慑适龄青年依法安心服役。二是注重集中教育。结合兵役登记、征兵体检、新兵入伍宣誓等活动,将应征青年、预定新兵分批次集中起来,采取观看警示录像片、反面典型现身说法、演讲和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使他们认清兵役法规的严肃性、兵役义务的强制性和逃避兵役后果的严重性,从而强化对兵役法规的敬畏感及对扎根军营作贡献的光荣感,进一步坚定参军尽义务的决心。三是注重个别跟踪。对入伍后思想不稳定、打“退堂鼓”的“重点人”,兵役机关要组织人员与部队密切配合,采取“多对一”或“一对一”的方式,对他们进行跟踪教育引导,进行差异化警示教育。
  (作者:湖北省军区参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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