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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党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1/08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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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浦东干部学院副院长、科研部主任、教授 刘靖北

  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对改革开放以来党的制度建设改革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进行梳理总结,对于理解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严肃党纪。此后,中央接连发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等一批重要党内法规,开启了党内法规建设的新时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规治党,把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编制党内法规制定专门规划,系统清理新中国成立至2012年期间的中央全部文件,形成了包括一部党章、三部准则、二十多部条例以及一系列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在内的比较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迈入新的历史阶段。

  第二,党的领导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进一步明确“党的全面领导”的科学内涵。从把党的领导界定为“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到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大大拓展和丰富了党的领导内涵。

  建立健全以总书记制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党的十九大后又制定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使党的总书记体制得到完善和强化,对于保证党的集体领导和团结统一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三,党的组织制度改革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

  从恢复党的组织路线到明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发展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作出了开创性贡献,为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其中,从1980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制定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又进一步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规范化、制度化的安排,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根本遵循。

  第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从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用人原则,再到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我们党形成了一整套干部工作方针政策体系。

  同时,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到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干部管理工作走向严紧硬。

  第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成就。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正式恢复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此后,党的纪检监察体制经历不断改革完善的过程——从中央纪委、监察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的体制,到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从部分巡视到实现巡视全覆盖,并通过加强市县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探索了一条实现党自我净化的有效路径,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监督制度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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