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世纪70年代末特别是80年代以来,伴随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当年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出质疑,争论的焦点在如何看待小农经济的历史地位和土改后农村是否出现了“两极分化”。肯定合作化运动的一方大都赞同毛泽东在《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中阐发的观点;而否定的一方则认为,当年对农村“两极分化”的形势估计过于严重,对农民互助合作的积极性和合作化的预期结果估计过高,而对小农经济的历史地位估计过低。这些基本价值判断的差别,导致了对农业合作化认识上的分歧,特别体现在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总体评价上。在对合作化运动的绩效评估上,肯定的一方认为,要将它同“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区别开来,应当看到它在时机上是适宜的,成就也是主要的;否定的一方则强调,它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之间有着内在联系,认为搞早了、搞错了。也有学者认为,农业合作化的效益初期是好的,速度加快后明显下降。对于运动后期出现的问题,多数学者认为主要表现在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的“四过”上。其原因,有人强调在于工业发展速度与农业生产能力的矛盾,有人则将其与毛泽东对“小脚女人”的批判和当时的干部素质相联系,还有人将其归结为“中国共产党受传统社会主义理论的影响所进行的自上而下引导”的结果。从总体上看,对这个问题的研究成果多,方法多,观点亦多,有待学术界深入研究和进一步展开交流。(参见叶扬兵《1980年代以来农业合作化运动研究述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