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建国初期的土地改革运动,研究重点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土地改革的准备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与新民主主义革命不同阶段土地政策的比较、土地改革中出现的偏差及纠正措施、土地改革的评价等。另外,研究的方法也由早期的整体宏观研究逐渐转向个案与专题研究。从总体上看,学术界对土地改革的评价与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下文简称《历史决议》)是一致的,充分肯定土地改革在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解放农村生产力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但新近也出现了个别人的说法,称由于毛泽东要“党中央突然下达反对‘和平土改’的指示”,导致刘少奇主持制定的《土地改革法》的夭折,使得土改运动成为“一段血淋淋的历史”,这“是在反民主法制、反人道、反科学的极左道路上跨出的严重一步”,“是把新中国历史车轮推向倒退的第一步”。对此,有学者根据史实作出了澄清和批驳,指出在土改实施过程中,中共中央针对一度出现的“和平土改”和“急性土改”两种现象,均发电给予及时提醒和纠正,这些电文恰恰是刘少奇起草的,根本没有下发过专门反对“和平土改”的文件,更不存在什么《土地改革法》夭折的问题。根据个别地区土改运动的偏差,就把整个土改运动说成“一段血淋淋的历史”和新中国历史“倒退的第一步”,完全是以偏概全,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参见叶明勇《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运动研究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