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2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集体学习时强调,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为进一步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获得感,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同时,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也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普遍关注的话题。
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任重道远
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政策到底成效如何?全国人大代表、中共郴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刘志仁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郴州来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贷款利率有所下降。但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不但制约了民营企业发展,而且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刘志仁用增长缓、融资难、成本高来概括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
据了解,2015—2018年,郴州市企业贷款分别增长29.25%、10.25%、8.51%和4.92%,贷款增长趋势明显放缓。在企业贷款中,民营企业融资占比明显偏低。截至2018年12月末,民营企业贷款余额200.73亿元,仅占企业贷款余额的34.92%。
企业普遍反映,信贷申请手续复杂、周期长,且部分中小企业有效抵押不足,无法取得银行贷款。同时,民营企业很难从银行获得中长期贷款,经常面临银行抽贷、压贷问题,极易导致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断链而停产倒闭。此外,目前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贷款执行上浮利率,对大型、中型企业执行0%—10%上浮利率,而对小型企业的贷款利率则上浮30%—50%。同时,企业在申请银行贷款过程中仍存在捆绑缴纳管理费用现象,进一步增加了企业融资成本。
刘志仁指出,当前民营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民营企业贷款缺乏有效抵押物;金融机构服务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不足;金融服务创新不够;相关政策协调性不强。对此,他建议疏通政策传导机制、增强政策统一性和针对性等。
增强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综合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钟瑛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当前,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仍然以银行信贷为主要方式。但由于科技创新企业的独特性,银行信贷还远不能满足创新的需求。在全社会范围内,还尚未形成金融与科技创新共存共融的生态系统。大量资金并没能投放到真正需要支持的创新企业,资金空转和错投现象严重。
“一方面科创企业很难融到资,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不知道怎样投资给科创企业,需求与供给信息很不对称。”钟瑛表示,具体表现为金融参与科技创新活动覆盖广度不够,容易出现盲目扎堆的情况,造成了追热点、赶风向的低效投资成风;金融对科技创新支持的深度和力度不够,仅停留于粗浅的模式创新阶段,缺乏对深度技术革新的支持,因此会集中于追逐如共享单车、网约车、P2P等项目。
科技创新企业作为科技创新的主体,其发展路径和规律给金融监管、金融创新及金融服务提出了新要求。有效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综合服务能力,借助金融资源力量推动科技创新快速发展,进而实现金融与科技创新的融合,对当下推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为此,钟瑛建议:一是加强立法对金融与科技创新融合的牵引。在税收方面,允许科技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形成的无形资产分期递延,抵扣当期所得税,减轻企业在科技创新过程中的税务负担,更激励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将无形资产良性整合。在企业破产的相关法规中,加强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的保护措施,简化违约企业与资金方债务和解的流程,加快破产重整的进度,保护既已形成的无形知识产权。
二是完善和夯实科技创新企业动态信用及征信体系。通过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分类、分层、分级建立覆盖企业经营生命周期的风险及信用评估模型,使金融资本能够有效地匹配。
三是建立科技金融创新服务体系。针对当前科技型中小企业普遍具有轻资产、高风险、高成长、高收益的特点以及在融资过程中经常面临的知识产权评估难、质押难、处置难的问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流程、系统性投融资综合解决方案。
四是加强科技创新企业风险控制和预警。由于科技创新企业高风险的属性,监管机构应积极利用信息科技手段升级完善建立创新与监管的对话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