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中国计划就业制度的形成和演变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介绍就业与鼓励失业者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政策阶段(1949-1952);政府统一调配劳动力的计划就业制度初步形成阶段(1953-1957);计划就业制度走向单一和僵化阶段(1958-1978)。计划就业制度与当时的经济发展战略和尽快建立独立完整工业体系要求是相适应的,为国民经济恢复和大规模经济建设有效地配置了相应的劳动力,为工业化发展提供了人力保障,推动了工业化的快速发展,但也阻碍了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发展,抑制了产业结构的优化,不利于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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