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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泽民与香港回归
发布时间: 2009-09-02    作者:齐鹏飞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200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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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回归是当代中国“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伟大工程“率先垂范”的第一站。“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伟大构想是邓小平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的历史性贡献。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共第一代领导集体制定和实施的“长期打算、充分利用”特殊政策的思想为起点,从“尊重香港的历史与现实”和“剔除殖民主义、保留资本主义”的基本原则出发,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伟大构想,并亲自指导了中英两国政府解决香港问题的22轮外交谈判和《中英联合声明》的签署工作,亲自指导了保证“一国两制”“五十年不变”的“小宪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亲自指导了“后过渡期”中英两国严重政治对抗的形势下的香港“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的工作,为香港回归、为当代中国“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香港模式”的建立奠定一个非常坚实的思想、理论和政策基础。正如江泽民所说:“邓小平先生是‘一国两制'事业的奠基人,他以伟大政治家的智慧和胆略,创造性地提出了‘一国两制'的科学构想,为完成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打开了切实可行的道路。解决香港问题的中英谈判,具有开创意义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都是在他的直接关心和指导下完成的。” [1]
  20世纪90年代以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和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新的领导集体殚精竭虑所戮力的“香港明天更好”的工作,就是在继承和发展邓小平这一“政治交代”和“思想遗产”的基础上进行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香港必须有一个平稳的过渡期”
  香港回归前和香港回归后,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所戮力的“香港明天更好”的工作,主要有两个着力点:一是香港回归前的“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一是香港回归后的“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
  英国政府是在中国1989年春夏之交的政治风波以后,开始改变自《中英联合声明》签署以来在香港问题上与中国政府比较一贯的政治合作态度和外交政策而走向政治对抗的。英国不仅没有淡化与中国外交关系中的意识形态色彩,反而极大地强化了“冷战”思维。英国一方面错误地判断形势,认为中国将是纷纷倒下的社会主义阵营中“多米诺骨牌”的最后一张,试图使香港成为对社会主义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反共”基地;另一方面将“冷战”时期就一直酝酿的在香港进行“光荣撤退”的计划付诸实施,试图通过所谓的“民主化”改革在“九七”以后的香港建立起一个向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内地说“不”的政治体制,建立起一个“没有英国人的英国社会”,努力保持英国对“九七”以后香港的影响力和控制力与中国进行全面的政治对抗。
  江泽民直接介入解决香港问题是在1989年刚刚主持中央工作之际,首先面对的就是西方反华势力试图将香港经营成为对社会主义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颠覆”基地问题的挑战。江泽民的态度非常明确:“一国两制”,“两制”必须“互不干预”!作为“经济城市”的香港不能“政治化”。在一次与部分香港工商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谈话时,江泽民旗帜鲜明地表明了中国内地不会把香港“社会主义化”、香港也不能挑战中国内地的政治制度的基本立场。 [2] 以后,江泽民还针对部分香港人存在的疑虑和误解,利用各种会见外国客人和香港同胞的场合耐心地做解释工作,引导香港人辩证地认识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互不干预”的关系。1989年12月,江泽民会见英国首相特使、首相外交顾问柯利达时指出:“在‘一国两制'问题上,我曾在同香港许多工商界人士、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谈话中引用过中国的一句谚语,叫做‘井水不犯河水'。有的香港人不大理解,说:‘井水不犯河水,河水必定犯井水'。其实,我这句话完整地说是:‘井水不犯河水,河水不犯井水'。” [3] 1990年3月20日,江泽民会见新加坡国会议员、总理政治秘书吴博韬时指出:“我们保证回归祖国后的香港还实行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我们说话算数。” [3](p.118) 1993年3月,江泽民在会见香港文化人士金庸时指出:“关于内地和香港人的关系,我曾说过一句‘井水不犯河水'。香港就有人说,我只说‘井水不犯河水',没有说‘河水不犯井水',意思是河水可以犯井水。其实我们中国人有许许多多歇后语,两句话说了前一句,就包括了后一句,用不着全部说完这么 嗦。我说‘井水不犯河水',就包括了‘河水不犯井水'的含义。” [4] 1994年7月7日,江泽民在会见香港“一国两制”经济研究中心理事访京团时指出:“不久前,我到广东、福建考察,在深圳特别讲到,香港和深圳之间的边界线不能动,香港是资本主义的香港,深圳是社会主义的深圳。这条线动了,不是资本主义的香港改变了社会主义的深圳,就是社会主义的深圳改变了资本主义的香港。我们‘一国两制'的方针政策是很清楚的。这是个大原则,无论怎么样也不能改变。” [3](p.384)
  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英国人在香港忽然关注起“英人治港”时代一直忽略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和社会福利问题,如投资近200亿美元的“玫瑰园”计划———香港新机场的建设,其“挖空”未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储备而为英国人在香港的“光荣撤退”建造“有形的纪念碑”的动向引起了江泽民的高度警惕,他明确指出:没有“你请客、我付钱”的道理。江泽民讲:“在经济方面,我希望英方不要搞过大的基础设施工程,开出过大的支票。基础设施过大过多,难以完成,将给香港带来问题。” [3](pp.81~82) 英国人“提出用一千两百亿港元即一百五十亿美元搞大型工程项目计划,搞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这些建设大约要二十年的时间。起初几年要做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然后英国人就撤走了。这等于‘你请客、我付钱'。我没说绝对不行,但要双方商量。” [3](p.118) “香港的建设工程,也不能全部让英国人得利。英国人不要只顾自己从香港捞好处,大派福利,还要给港人留下生路,不能‘你请客、我付钱'。这是我们的一贯方针。对将来好多事,我们要未雨绸缪。……香港一百八十万工作人口没有健全的退休保障,这个问题很大,要合理地予以解决。退休保障涉及雇主、雇员和政府的利益,如何解决,对于保持香港社会稳定很重要。我看英方的意图是在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把一些明明是政府管的事都放到民间,把政府职能空化了。” [3](p.384) 因此,江泽民谆谆告诫香港同胞:“当前最重要的是,要从总体上对香港前途坚定信心,对港英当局提高警惕。英国原来是个殖民国家,现在要他们从香港退出来,他们愿意吗?不愿意。香港是英国曾经取得的一块肥肉,要他们从口中吐出来,他们愿意吗?不愿意。所以,他们就千方百计对香港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回归祖国制造种种障碍。” [3](p.383)
 在20世纪90年代自“英人治港”的旧香港至“港人治港”的新香港的“后过渡期”,江泽民最倾力关注的就是英国政府长期酝酿而由末代香港总督彭定康实施的以“保持英国对‘九七'以后香港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即在‘九七'以后的香港建立起一个向中国的中央政府和内地说‘不'的政治体制”为导向的所谓“民主化”改革问题,这也是中英两国政府在香港“后过渡期”政治对抗的主战场。
  对于这场不可避免的政治斗争的严重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江泽民和中国政府是有充分的“应战”心理准备的。1989年12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派柯利达作为特使出访中国,给江泽民带来一封信,以承诺香港不会被用来作为颠覆中国的基地、香港问题不会被“国际化”以及解除对中国的经济“制裁”为交换条件,逼中国政府在香港立法局议员的“直选议席”问题,即香港的所谓“民主化”改革问题上让步。这显然是把香港选举问题当作恢复双边关系的先决条件。江泽民顶住了压力,他对柯利达讲:“今年春夏之交中国发生政治风波之后,西方掀起了一股反华潮流,香港也发生了许多我们不愿看到的事情。……各国的政治制度同该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根据香港长期以来的历史文化和居民表达意见的方式,香港实行政治民主化要循序渐进。撒切尔夫人说英方不能不考虑香港的‘民意'。民意问题,要看究竟是民众真正自发表达的意愿还是有人操纵。……香港有的人说代表‘民意',我看他就不能代表民意,一是他有一定的个人目的,二是他唯恐天下不乱。香港不稳,对港英当局、对中英双方都没有好处,只会危害香港的稳定繁荣。……我希望双方能从香港的根本利益出发,就民意问题取得共识。……英方的意思似乎是,在立法局直选议席问题上达成谅解是一个前提,如果达不成谅解,两国关系的其他方面就都不能取得进展。我认为,还是应该以大局为重。……在任何问题上,如果合情合理同我们商量,都好说,但企图压我们是不行的。你越压,我越硬。……在港英政府管理期间,香港发生任何不安定都不符合中英双方的利益。……我希望双方都要保持警惕性,因为确实有人不愿看到香港保持稳定繁荣。” [3](pp.80~83)
  以后,江泽民曾经多次回顾这次给他“留下了非常深刻印象的”与英国人在香港问题上的第一次面对面的正面交锋,反复阐释他对于英国人“别有用心”地在香港推行所谓“民主化”改革问题的基本立场。1990年3月20日,江泽民在会见吴博韬时讲:“中国人是很有民族气节的。中国人民是不可辱的。要想乘人之危、趁火打劫,中国对此极其反感,不会在压力下屈服。一九九七年香港要顺利移交,要有连续性。英国为什么忽然要更多‘民主'呢?他们不是一直标榜英国把香港管理得很好吗?港督长期集大权于一身,现在却大叫特叫‘民主'。他们突然这样做,没有别的解释,就是觉得国际气候有利,可以‘敲打'中国。实际上,世界上没有什么绝对民主,民主没有一个统一标准,都要适合各国的情况。英国资本主义搞了几百年,可还是君主立宪制。一九九七年前,如果英国打‘民主牌',把香港搞乱了,那就应该由英国负责。” [3](pp.117~118) 1994年7月7日,江泽民在会见香港“一国两制”经济研究中心理事访京团时指出:“我们不反对民主,但民主是要逐步实行的,要与一个地区的发展水平相一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他们的民主,我们也有我们的民主。我们认为,我们的民主最适合于我们。总之,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以前,英国的当权者要在香港问题上制造种种阻力,埋上钉子。对港英当局的政改方案,我们已发表声明,重申了我们的立场,不予承认!一九九七年,我们要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重组立法局、行政局、市政局和区议会。” [3](pp.383~384) 江泽民充满激情地讲:“有人曾酝酿花数十亿英镑在一九九七年后继续租香港。我看,不要说十亿,就是一百亿、一千亿,我也不会出卖香港。我绝不做第二个李鸿章。”“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交接之前,香港必须有一个平稳的过渡期。” [3](pp.118、81)
  由于自“英人治港”的旧香港至“港人治港”的新香港的“后过渡期”,中英两国政府在解决香港问题上的政治对抗已经不可逆地形成了“各行其是”的僵持局面,1993年以后,江泽民和中国政府对于解决香港问题的注意力逐步转移到“另起炉灶”的“新香港”筹建工作方面。对于这一不仅关系到香港回归前“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而且关系到香港回归后“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的基础性工程,江泽民的态度非常明确而坚定:“以我为主”。对于“另起炉灶”的“新香港”筹备工作,江泽民重点抓的是“预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预备工作委员会)和“筹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两个机构的工作。从“预委会”、“筹委会”的成员人选到“预委会”、“筹委会”通过的政治文件,江泽民无不一一过问。江泽民还多次会见“预委会”、“筹委会”的委员,对“另起炉灶”的“新香港”筹备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1995年12月,在“预委会”的工作圆满结束之际,江泽民会见了“预委会”全体委员,对历时三年的“预委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预委会的成立是继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基本法制定后的又一件大事,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预委会贯彻‘以我为主'的方针,经过两年半的紧张工作,对关系到香港政权交接和平稳过渡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成果是显著的。你们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即将成立的筹委会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我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做了有益的准备工作。实践证明,当初作出成立预委会的决定是果断的、必要的、正确的。” [5] 1996年1月,在“筹委会”刚刚成立之际,江泽民会见了“筹委会”全体委员,对即将全面开始的“新香港”的筹建工作发出指示:“筹委会包括了香港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的人士,有广泛的代表性。我们要最广泛地团结广大港人,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参与到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伟大事业中来,共同维护香港的平稳过渡和繁荣稳定。……筹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全国的一件大事,是实现祖国统一大业征途中的第一站,后面还有澳门问题、台湾问题。解决香港问题为‘一国两制'率先垂范,将使祖国统一大业展现非常美好的、广阔的前景。” [5](p.488)
  在自“英人治港”的旧香港至“港人治港”的新香港的“后过渡期”,还有一个大问题始终萦绕在江泽民的心中,那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贯彻、执行和宣传、学习问题。江泽民指出:“中国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把上述各点(指‘一国两制'———笔者注)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为香港的长期繁荣与稳定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现在有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大政方针已定,今后主要是贯彻落实的问题。我们要防止任何干扰和破坏香港繁荣稳定的现象发生。”“凡是涉及香港的事情,都要按基本法办事。全国人民都要有这种守法意识。” [5](pp.485~486、488) 1997年5月6日,中共中央举办《“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法制讲座,江泽民在讲座结束后发表了重要讲话,再一次向全党和全国人民重申了“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依法治港”的问题:“再过56天,我国政府就要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就要回到祖国怀抱。”“依法治港,是我们实施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香港基本法的权威,就是维护国家法制的权威。这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责任。……要贯彻落实好香港基本法,首先要学习和了解香港基本法。全国人民都需要认真学习香港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一国两制'方针和中央关于香港的各项方针政策的具体化、法律化。邓小平同志曾高度评价这项法律,称它是‘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具有创造性的杰作'。香港基本法颁布7年来的实践证明,小平同志的这一评价是完全正确的。香港基本法为保证香港的平稳过渡和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同胞的利益和民主自由权利,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得到了包括600万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坚决拥护,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好评。只要坚持认真地贯彻香港基本法,就一定能够创造香港的美好未来。……香港基本法是一部全国性的法律,不仅香港要严格遵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严格遵守。……广大干部特别是中央各部门和各地的领导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问题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的有关指示,充分认识贯彻执行香港基本法的重大意义,为确保香港的顺利回归和长期繁荣稳定而积极努力。” [6]
  1997年2月19日,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同时也是香港回归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香港模式”的“总设计师”邓小平与世长辞。在海内外所有关心香港回归前途和命运的中国人刚刚对“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的理论和政策会不会“变”产生一点点疑虑的时候,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共第三代领导集体郑重承诺:“用‘一国两制'方式实现和平统一,是邓小平同志的伟大创造。我们一定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教导,努力实现祖国统一的目标。” [3](p.638) “我们要继承他的遗志,一定把香港的事情办好”。 [7] 1997年7月1日,江泽民再一次代表全党和全国人民深情地缅怀邓小平圆满解决香港问题的丰功伟绩:“在举国上下欢庆香港回归的日子里,我们以崇敬的心情深切怀念不久前辞世的邓小平先生。他以伟大政治家的非凡智慧提出‘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创造性构想,为我们通过外交谈判解决香港问题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历史将会记住提出‘一国两制'创造性构想的邓小平先生。我们正是按照‘一国两制'伟大构想指明的方向,通过外交谈判成功地解决了香港问题,终于实现了香港回归祖国。” [3](pp.654、651)
 1997年7月1日,举世瞩目的香港“移交大典”在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举行。江泽民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这是江泽民的第四次香港行,也是中国最高领导人第一次踏上香港的土地。午夜零时,江泽民代表中国政府在香港交接仪式上庄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已在香港庄严升起。此时此刻,世界各国人民都把目光投向香港。根据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两国政府如期举行了香港交接仪式,宣告中国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正式成立。这是中华民族的盛事,也是世界和平与正义事业的胜利。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这一天,将作为值得人们永远纪念的日子载入史册。经历了百年沧桑的香港回归祖国,标志着香港同胞从此成为祖国这块土地上的真正主人,香港的发展从此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 [3](p.651) 上午十时,江泽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庆典上向香港同胞亲手赠送他疾笔挥就的书法条幅“香港明天更好”,表达了他对于“新香港”的深情祝福! [2](p.437)
  “香港明天更好”
  邓小平在香港刚刚进入“十二年过渡时期”的1985年曾经提出过一个重要的观点———香港回归和“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之“香港模式”是不是真正成功、是不是真正具有生命力有两个基本的衡量标准:一个是香港回归前能不能实现“平稳过渡”和“顺利交接”;一个是香港回归后能不能实现“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这也是为国际社会、海内外的中国人包括香港同胞所普遍认同的“观测点”。正如江泽民所指出的:“香港回归前,国际社会在密切注视,看香港能否顺利回归;香港回归后,国际社会仍在密切注视,看香港能否保持稳定繁荣。” [8] 香港回归后,江泽民对于香港问题的关注点就集中在了“港人治港”的“新香港”如何“保持长期稳定和繁荣”方面。江泽民对于“香港明天更好”始终保持着充分的信心。在“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刚刚起步的1998年3月,江泽民在与第一次单独组团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团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就非常明确地提出了四条“正确观察香港形势、估量香港力量、审视香港前景的基本依据”:“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完全正确的”;“香港同胞完全有能力有办法把香港治理好”;“董建华先生为首的特别行政区政府具有的智慧和经验是能够驾驭复杂局势的”;“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和战胜前进中的困难与风险的坚强后盾”。 [8] 江泽民指出:“实践充分证明,有了这几个重要条件的保证,回到祖国怀抱的香港,完全能够克服各种困难,保持繁荣稳定。” [9]
  对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江泽民第一个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坚持香港回归前和香港回归后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以及生活方式“基本不变”的原则,坚持中央政府和中国内地对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的内部事务“不干预”的原则,来消除国际社会和香港社会内部对于“一国两制”伟大构想的最主要的疑虑。江泽民指出:“中央政府在香港贯彻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是坚定不移的。绝不是口头上宣示而已,而是真正这么做的。也绝不是施行一阵子,而是要长期施行下去的。中央政府充分信任和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中央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将严格遵守香港基本法,全力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行使职权。……按照‘一国两制'的方针,在香港不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香港地区产生的全国人大代表,只代表香港同胞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而不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事务。” [8] “中央政府严格按照‘基本法'办事,坚定地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工作,不干预特区政府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10] “凡是有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事,就要多做;凡是不利于香港繁荣稳定的事,绝对不能做。” [9] “就内地而言,任何部门和地方都不允许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自治权范围内的事务。而从香港来说,属于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完全可以放手去做,中央政府完全相信特区能够把自己的事情处理好。” [11] “今天的香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得到全面落实,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保持不变,广大居民继续以自己习惯的方式生活。香港仍然保持着自由港的特色和国际贸易、金融、航运中心的地位,继续被公认为亚洲乃至全球最具发展活力的地区之一。” [1] “中央政府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方针的决心和行动,是坚定不移和诚心诚意的。这不仅受到广大香港同胞的拥护,在国际社会也获得广泛的赞誉。不管什么人,只要不带偏见,客观观察和分析香港回归以来的形势,都会得出这个结论。” [9]
  对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江泽民第二个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维护其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坚决支持香港同胞团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周围卓有成效地管理香港。香港回归以后,江泽民一直反复强调“保持香港社会稳定的重要性”:“要十分珍惜和维护香港的社会稳定”。“古今中外的历史发展都证明,没有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什么事情也做不好,更不可能实现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香港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一方面要靠国家的稳定和发展作为保障,另一方面,也需要香港特区内部有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环境,需要香港公众团结一心,共同努力。” [12] 他还一直反复强调团结的重要性:“在实践‘一国两制'、‘港人治港'的过程中,香港的各个阶层、各个界别,不论是工商界人士、专业界人士,还是广大基层群众,都要同心同德,要在维护国家和香港整体利益的基础上团结起来。只有团结才有力量,才能够克服一切困难,保持香港的稳定繁荣。” [13] 香港回归以后,江泽民始终给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以高度评价,始终对以董建华为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管理香港社会、驾驭复杂局势的智慧和能力”“表示满意和赞赏”:“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第一任行政长官,董建华先生为在香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付出了大量心血。在董建华先生的领导下,特区政府稳妥地处理了一系列对香港政治、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事件和问题,维护了香港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和应对外部经济环境变化的过程中,董建华先生和特区政府沉着果断,逆境自强,为促进香港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推动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以及与国际社会的广泛联系与交流,做了大量工作,维护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贸易、航运等中心的地位。……实践证明,董建华先生作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是经得住各种风浪的考验的,也是有能力驾驭复杂局势的。……中央对董建华先生是充分信任的,对他的施政是满意的,并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他的工作。” [14] “中央政府充分信任并坚定地支持以董建华先生为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自主地管理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9] “大家都要支持行政长官的工作。中央政府要支持,特区政府各个部门要支持,香港社会各个方面都要支持。” [15] “社会各界人士应该在爱国爱港的旗帜下加强团结,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集中力量解决好一些关系香港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我相信,只要特别行政区政府同广大香港居民和衷共济,发挥各阶层之智慧,凝聚全社会之力量,就一定能够把香港的事情办好。” [1]
  对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江泽民第三个高度重视的问题就是维护其国际经济中心尤其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坚决支持以董建华为首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团结香港同胞,克服亚洲金融危机所带来的经济困难,努力恢复和振兴经济,促进香港的经济繁荣。江泽民对于“在亚洲金融危机严重冲击的环境中,香港继续保持稳定繁荣” [16] 给予了高度评价:“香港回归后不久,就遇到了亚洲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和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不利影响。在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持下,特别行政区政府沉着应对,香港各界人士携手努力,妥善处理了一系列社会和经济问题,保持了香港大局的稳定。” [1] “任何国家和地区的发展,都不可能一帆风顺。遇到困难和风险,难免会遭受损失和付出代价。但困难和风险也是一种重要的机会,对人们的意志、信心、智慧、凝聚力、创造力都是一种锻炼。经受住了这种考验和锻炼,新的发展就在前头。所以困难也是胜利之母。尽管目前香港仍面临着困难,但发展的基础是稳健的,度过这暂时的困难将是又一番‘柳暗花明'”。 [9] “现在香港币值稳定,金融监管比较严格,外汇储备、财政储备较为雄厚,市场运行基本正常。我相信,香港目前遇到的暂时困难是完全能够克服的。” [8] “我相信,只要香港同胞发扬长期以来艰苦创业、勇于拼搏的优良传统,香港经济就一定能够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就始终有着光明的发展前景。” [16] 对于香港当时遇到的经济困难,江泽民指出:“我们要客观全面地认识,要看到香港有自己的优势,香港经济基础稳固,财政和外汇储备充足,经济法制和监管比较健全,公务员队伍素质较好,同祖国内地联系密切等等。对此,我们既不要自吹自擂,也不要妄自菲薄。只要我们有充分的信心,就一定能迎接挑战,克服困难,创造出香港更加美好的明天。” [17] 江泽民特别强调“伟大的祖国是香港的坚强后盾”,是香港克服经济困难、保持不竭的经济活力和经济繁荣最重要的支撑力量和外部条件:“香港的命运从来就是同祖国的命运紧密相联的。祖国内地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香港的经济发展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注入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当亚洲金融风波袭来之时,中央政府全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特别是坚决支持香港特区政府维护香港的联系汇率制度,保持香港大局的稳定。”“祖国内地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发展势头,可以给香港经济以有力的支持。中央政府将继续积极支持香港特区政府为维护金融和经济稳定发展所采取的措施;积极支持香港企业界到内地投资;积极支持香港发展旅游业;积极支持香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支持香港继续发展转口贸易;积极支持香港同国际社会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可以坚信,香港一定能够发挥自己的优势,克服暂时的困难,使经济得到更大的发展。” [18] “我们伟大的祖国和12亿各族人民,是香港最坚强的后盾。无论世界上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无论香港同胞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和挑战,祖国人民都将提供最有力的支持,都将与香港同胞同舟共济。” [9]
  香港回归以后,江泽民对于香港的发展高度重视,继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每年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和每年下半年董建华来京向中央政府述职期间,甚至每年亚太经合组织峰会期间,江泽民都会抽出时间单独会见董建华,听取董建华关于“一国两制”的“新香港”建设的工作汇报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江泽民还多次到香港视察并发表重要讲话:香港的“一切给我留下了深刻、美好的印象” [17] 。“香港回归以来,我每一次来香港,每一次与香港各界人士接触,都感到非常亲切。香港永远是祖国的一颗璀璨明珠。我衷心希望香港发展得更好,衷心祝愿这块土地上的所有居民生活得更加幸福美满!” [1]
  江泽民强调指出,“一国两制”之“香港模式”的建设将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的探索过程:“香港、澳门相继回归祖国后,‘一国两制'方针已进入了全面贯彻实施的新时期。如何在‘一国两制'的大原则下把握和处理好中央与特区的关系,确保‘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和基本法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持港澳的繁荣稳定和发展,是中央政府和特区政府共同面临的课题。” [19] “实施‘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一项史无前例的新事业。在前进的道路上,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祖国内地人民和香港同胞,应该齐心协力,共同探索前进,不断用新的经验来丰富‘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实践。” [9] “香港回归祖国以来的五年,也是我们在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的五年。‘一国两制'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需要中央政府、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广大香港同胞一道实践和探索。五年来我们所获得的经验和体会,归结起来,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全面正确地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别行政区政府依法施政,切实加强香港各界人士在爱国爱港旗帜下的广泛团结,努力保持社会的稳定和谐与经济的繁荣发展。只要坚持这样做,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一国两制'事业就一定能够取得更大成功。” [1] 江泽民满怀信心地讲:“随着‘一国两制'在香港和澳门的不断实践,我们的经验必将日益丰富,‘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 [15] 而且,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一国两制'在香港的成功实践,对澳门顺利回归祖国和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一定会起到示范作用。” [18]

[参引文献]:

[1]江泽民:《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二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02年7月2日。

[2]袁求实编著《香港回归大事记(1979~1997)》,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7年版,第77页。

[3]《江泽民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81页。

[4]金庸:《北国初春有所思》,见桂冠工作室主编《侠之大者———金庸评传》,北京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附录。

[5]《江泽民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86页。[6]《中共中央举办法制讲座江泽民强调要依法治港》,《人民日报》1997年5月7日。

[7]江泽民:《在首都各界庆祝香港回归祖国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1997年7月2日。[8]《江泽民主席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稳定》,《人民日报》1998年3月10日。

[9]《江泽民参加香港代表团讨论时指出 香港发展基础稳健明天会更美好》,《人民日报》1999年3月8日。

[10]江泽民:《在香港“2001〈财富〉全球论坛”开幕晚宴的讲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01年5月9日。

[11]《江泽民会见以霍英东为团长的香港工商界人士访京团时的谈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6月25日。

[12]《江泽民会见来京述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时的谈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10月28日。

[13]《江泽民主席分别会见董建华何厚铧》,《人民日报》2000年3月7日。

[14]《江泽民会见董建华表示中央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董建华的工作》,《人民日报》2001年12月20日。

[15]《江泽民参加香港代表团审议时强调“一国两制”必将实施得越来越好》,《人民日报》2000年3月9日。

[16]江泽民:《在全国政协新年茶话会上的讲话(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人民日报》1999年1月2日。

[17]《江泽民会见中央驻港机构负责人 希望同心协力,克服困难,创造更加美好明天》,《人民日报》1998年7月2日。

[18]江泽民:《在香港回归祖国一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一九九八年七月一日)》,《人民日报》1998年7月2日。

[19]《江泽民在澳门会见出席澳门回归祖国一周年庆祝活动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董建华时的谈话》,《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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