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国有企业社会责任主流研究范式和传统逻辑路径的缺陷,构建了“国有企业本质——国有企业使命功能定位、国有企业与社会关系——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内容边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的研究逻辑框架,将国有企业本质认知作为本源性要素,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内容与实现方式作为表征性指标。采用本源性要素为主要依据、表征性指标为补充依据的方法,可将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发展与演进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1993年,不完全企业下的责任错位阶段;1994-2005年,真正意义企业下的责任弱化阶段;2006-2013年,现代意义企业下的责任重塑阶段;2014年至今,企业新定位下的责任创新阶段。综合分析40年各个时期国有企业本质与使命功能定位、国有企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内容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方式,发现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与演进的40年就是“政府—企业—社会”关系范式追求合理化与合意性的过程,也是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观与行为范式实现高级化与自适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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