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12月11日 胡耀邦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座谈会上发表题为《1983年的工作》的讲话。讲话指出,1983年是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头一年,又是实施新宪法,为国家的长治久安而奋斗的头一年。我们的工作计划,要抓住重心,在以下两个问题上取得明显的成绩:(一)完成省、市、自治区和地市两级的机构改革,并开始整党,力求使党风、社会风气和社会治安情况进一步好转;(二)力争国民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不低于今年,并切实做好为1984年和今后若干年的继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