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27日—29日 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和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建国以来党的重大历史事件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对毛泽东的功过是非和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内容与指导意义作出总结和评价。
《决议》认为:建国以来32年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历史。我们所取得的成就是主要的。但是,由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事业的经验不多,党的领导对形势的分析和对国情的认识有主观主义的偏差,“文化大革命”前就有过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和在经济建设上急躁冒进的错误。后来,又发生了“文化大革命”这样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
《决议》对“文化大革命”的性质作出了判断,指出:“文化大革命”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而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决议》分析了“文化大革命”所以会发生并且持续10年之久的直接原因和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指出,对于这一全局性的、长时间的“左”倾严重错误,毛泽东负有主要责任,但是,毛泽东的错误终究是一个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所犯的错误。《决议》认为,就毛泽东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他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创立和发展,为中国各族人民解放事业的胜利,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缔造和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建立了永远不可磨灭的功勋。他为世界被压迫民族的解放和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重大的贡献。
《决议》全面概述了毛泽东思想对于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丰富和发展,论述了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决议》指出,因为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就企图否认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价值,这种态度是完全错误的。对毛泽东同志的言论采取教条主义的态度,甚至不愿意实事求是地承认毛泽东同志晚年犯了错误,并且企图在新的实践中坚持这些错误,这种态度也是完全错误的。《决议》认为,必须把经过长期历史考验形成为科学理论的毛泽东思想,同毛泽东晚年所犯的错误区别开来。《决议》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它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决议》还初步总结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的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正确道路的十个主要点。
鉴于粉碎“四人帮”后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的两年中,华国锋在指导思想上继续犯了“左”的错误,全会一致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共中央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职务的请求。全会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了改选和增选:选举胡耀邦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增选赵紫阳、华国锋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选举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增选习仲勋为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由中央主席和副主席组成,成员有:胡耀邦、叶剑英、邓小平、赵紫阳、李先念、陈云、华国锋。这次全会及其通过的“历史决议”,完成了中国共产党在指导思想上拨乱反正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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