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年6月13日—6月14日 中共中央批转了《京、津、沪、穗、汉五大城市治安座谈会纪要》。《纪要》提出,争取社会治安根本好转,必须全党动手,实行全面“综合治理”。当前主要任务是:对于少数杀人犯、放火犯、抢劫犯、强奸犯以及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现行犯罪分子,要继续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对于大量的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人,要加紧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犯罪;对于一部分现行刑事犯,分别情节轻重,区别对待,该劳教的劳教,该逮捕的逮捕,该判刑的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