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2月31日 中共中央批转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善始善终地完成复查纠正冤假错案工作几个问题的请示报告》。《报告》说:三中全会以来,全国各地人民法院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复查“文化大革命”以来判处的反革命案件和普通刑事案件,纠正了一大批冤、假、错案。1967年至1976年的十年中的案件,已复查24.1万余件,约占总数的83%,从中纠正了冤、假、错案13.13万余件,约占复查的54%。因反对林彪、“四人帮”和为邓小平受诬陷鸣不平而被判刑的案件,已复查结束,做了纠正。同时复查了普通刑事案件50.7万余件,纠正冤、假、错案3.58万余件,占已复查总数的7%。此外,各地法院从办理申诉案件中,还纠正了许多“文化大革命”前判处的冤、假、错案。但复查任务仍相当繁重。全国还约有4.6万余件反革命案件、50多万件普通刑事案件没有复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