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22日 今日闭幕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由100人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选举陈云为中纪委第一书记,邓颖超为中纪委第二书记,胡耀邦为中纪委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其主要任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重要的规章制度,协助党的委员会整顿党风,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国家法律法令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给予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任期与同届中央委员会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