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3年8月5日—20日 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是在长期以来只重视工业生产建设、忽视“三废”治理、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检查了全国环境保护的状况,讨论并制定了《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这是新中国第一部关于环境保护的综合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