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12月18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1969年、1970年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半工半读学校毕业生分配的通知》。《通知》说,两届毕业生均于1969年12月1日毕业;分配、工资待遇均按1968届毕业生的办法执行;号召毕业生到农村、边疆、工矿、基层去,当普通农民、工人,接受工农兵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