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0月18日 中共中央专案审查小组提出《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1966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成立专案组,在江青、康生、谢富治等人的直接控制和指挥下,对刘少奇进行秘密审查。他们捏造和歪曲事实,采取弄虚作假、断章取义和逼供论的手段,伪造证据,拼凑材料,报送中央。同时又扣压了解真象的人的证词和被迫提供伪证的人多次更正的材料,提出了一个完全背离历史真实的《审查报告》。其主要内容是所谓“刘少奇在1925年、1927年、1929年被捕叛变、投降敌人、充当内奸、工贼的反革命罪行的调查结果。”并附上一批所谓“罪证”材料。同时提出:“专案审查小组建议党中央根据党内外广大革命群众的强烈要求,撤销刘少奇党内外一切职务,永远开除党籍,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扩大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当时党中央的领导工作和党内生活处于极不正常的状况下,批准了这个报告。刘少奇一案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