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1月18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进一步打击反革命经济主义和投机倒把活动的通知》。《通知》指出,有些地区刮起反革命经济主义的歪风,市场上出现投机倒把活动。《通知》提出10条要求,发动群众开展打击活动。主要有:关于工资、福利、奖金等制度的改革,应在运动后期处理;群众和群众组织提出的经济要求,有些干部不坚持原则,签字答应的条件,不符合中央、国务院规定的,应立即收回,宣布无效;加强市场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