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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7月2日
发布时间: 2009-07-03    作者:    来源:国史网 196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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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72日 根据刘少奇、邓小平的请示信,经毛泽东批准,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工业交通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要求这些企业单位要在保证完成生产任务的条件下,结合四清运动,分期分批开展“文化大革命”。通知指出:“应注意到工矿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必须保证完成国家任务的特点”,“工交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位)的文化大革命,要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按照《23条》的规定,按照各地原来确定的部署,分期分批地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工交企业和基本建设单位如何开展文化大革命运动的补充通知》,再次强调指出:“这次文化大革命的重点是文教部门和党政机关”。“在县以下单位、基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以及科研单位,应把文化大革命和四清运动结合起来,分期分批进行。”

△ 高等教育部向中国驻外使馆发出通知,因“文化大革命”,推迟来华留学生的工作半年或一年。自本年起,停止接受外国留学生达7年之久。

    相关链接 - 当代中国研究所 - 中国社会科学院网 - 两弹一星历史研究 - 人民网 - 新华网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政府网 - 全国政协网 - 中国网  - 中国军网 - 中央文献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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