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6月20日 中共中央批转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民族工作会议的报告》。报告指出几年来民族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主要是:忽视民族特点,忽视宗教问题的民族性、群众性和由此而来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忽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忽视对少数民族上层人士的团结工作等。报告认为当前民族工作的方针应当是:调整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加强同一切爱国民主人士的团结,以调动和发挥各少数民族人民的积极性,恢复和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