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10月28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北京的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部长,国防委员会委员列席会议。国务院总理周恩来作关于我国政府与印度政府会谈情况的报告,并代表中共中央就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准备工作提出建议:(1)政协第二届的组织形式由原来的全体会议、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三层改为全国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两层,全国委员会由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推出的代表为基础组成;(2)《共同纲领》大部分内容已纳入宪法,政协第二届不再制定共同纲领,以后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除根据宪法规定的目标奋斗外,在修改的组织法的前面规定几条共同遵守的原则作为总纲。会上决议,以上中共中央的建议由各民主党派先在内部酝酿讨论,然后在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会议进行协商,拟出方案,提请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