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9日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
△ 政务院公布《关于实行棉布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关于实行棉花计划收购的命令》和《关于建立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