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11月30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议听取了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邓小平所作的关于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问题的报告。会议同意《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条例(草案)》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发行1954年国家经济建设公债的指示(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