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12月22日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副主任陈敏章公布全国城市卫生检查评比结果,全国35个直辖市、省会和计划单列市中,广州、大连、上海、天津、北京、成都、哈尔滨、南京、济南、深圳被评为十佳卫生城市。长春、西安、合肥、武汉、青岛等6个市被评为卫生城市。福建的三明等十城市被评为地级十佳卫生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