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8月19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整顿市场秩序加强物价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加强对市场和物价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投机倒把活动,维护市场秩序,制止乱涨价。同时提出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坚决取缔无照经营,加强对国营和集体工商业的管理,集市贸易的农副产品由买卖双方议价,加强对价格的监督检查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