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8月20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清理和整顿公司的通知》。《通知》强调:必须贯彻政企分开的原则。党政机关和党政机关于部办的公司,要实行政企分开,并使公司在经济上与党政机关脱钩;党政机关于部担任公司职务的,要辞去一头。8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公司登记管理暂行规定》。